我们还了解到, 目前, 不少专利权人感到通过司法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时, 仍面临着取证困难, 诉讼周期长, 成本高等问题. 特别是专利权具有很强的时效性, 虽然专利权具有10年或20年的保护期限, 但一项专利技术真正发挥市场价值的时间不过几年, 由于诉讼程序的繁复和拖延, 知识产权的起诉, 认定, 审理, 结论, 往往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同时支付的打假费用和法定赔付完全不成正比, 所以即使企业最后胜诉, 往往是 '赢了官司, 输了企业' .
比如, 四川金象化工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三聚氰胺生产企业, 中国氮肥行业50强, 也是四川省龙头化工企业, 其生产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并在美国, 欧洲, 日本等多个国家申请了专利. 目前, 国内有过半的三聚氰胺生产是采用该公司技术, 而其中大部分是非法侵权使用. 现该公司正就山东, 浙江等地企业和个人侵犯其知识产权提起司法诉讼. 由于前面所述种种原因, 该案进展非常艰难, 从2014年至今, 已历时近5年. 又比如, 四川环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全国唯一一个竹纤维本色生活用纸产业链完整的企业, 该公司历时近10年时间, 研发出生物提取法制造原生态本色生活用纸的技艺, 并申请了十多项专利技术. 该公司品牌产品 '斑布' 一经推出, 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 迅速覆盖全国市场. 但是, 短短一年时间, 全国冒出近80家所谓竹本色生活用纸产品. 这些仿冒品, 仿照 '斑布' 的包装设计和产品名称, 或叫班布, 班布, 甚至还有完全同名的, 而内在的产品完全不是天然本色纸, 有染色的, 有掺杂的, 等等, 不仅极大损害 '斑布' 品牌形象和企业利益, 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为更好保护知识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 更好推进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升级, 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 司法机关综合运用刑事打击和民事制裁的手段, 多措并举, 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 加大处罚力度, 增强违法成本.
二是大力提高司法效率, 坚持靠前服务, 尽可能在法律范围内缩短办案周期, 避免企业损失扩大, 以实际行动助推创新发展.
三是注重研究制定更有利于维权, 降低维权成本的司法措施, 如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明确侵权人也有举证责任, 以解决当前受侵害企业普遍存在的取证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