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 做好首台(套)重大裝備保險補償試點


財政部, 工業和資訊化部,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發布通知, 要求深入做好首台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

根據通知, 自2018年起, 由省級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製造企業(含央企)保費補貼資金申請受理工作. 製造《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內裝備, 且投保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險或選擇國際通行保險條款投保的企業, 在裝備交付用戶, 保單正式生效, 累計保費滿20萬元後集中申請補貼, 同類裝備產品集中申報. 續保項目應保持連續投保, 如不連續則按新投保審核. 製造企業, 保險機構和裝備用戶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加強業務管控, 確保申請材料真實, 準確.

通知明確, 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投保的項目, 應於2018年4月20日前提交保費補貼資金申請材料. 自2018年起,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投保的項目, 應於下一年3月10日前提交保費補貼資金申請材料.

通知要求, 中央財政補貼資金下達後, 各地要及時將資金撥付有關製造企業, 並督促相關項目有序落實, 確保實現績效目標. 省級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要會同財政廳(局)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及時開展聯合督查, 對試點工作實施效果進行跟蹤和監督檢查, 對已下達補貼資金但相關各方仍然反映的問題進行及時處理, 並於每年11月30日前向工業和資訊化部, 財政部和銀保監會報送督查報告. 工業和資訊化部商財政部, 銀保監會不定期組織第三方機構開展抽查, 對審核把關不嚴, 工作組織不力, 發現問題未及時處理, 未按要求開展督查並報送督查報告的省份, 由工業和資訊化部在全國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並視情況採取其他懲戒措施.

2016 GoodChinaBrand | ICP: 12011751 | China Exp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