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聯發科資料應徵高通 | 工程師跳槽不成吃官司

聯發科前魏姓資深工程師, 想要跳槽到無線通訊晶片巨擘高通公司, 竟從聯發科下載雙相機技術, 晶片設計等程序檔案, 作為面試簡報資料, 獲高通通知錄取遞出離職申請, 被聯發科稽核發現提告訴. 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營業秘密法》非法使用泄漏營業秘密罪, 判魏拘役50日, 可易科罰金, 緩刑2年, 但須支付國庫40萬元.

檢察官起訴41歲的魏姓工程師, 原在聯發科擔任工程師, 替公司研發, 設計程序, 2015年7月調到聯發科多媒體研發部門, 隔年1月接獲發競爭對手, 美商高通公司台灣分公司招募人員探詢轉職意願後, 魏男有意轉換跑道, 就從公司分享資料區的公開網域, 下載聯發科當時最新的雙相機技術, 晶片設計程序, 再將這些程序放到簡報製成履曆, 帶到高通公司台灣分公司, 接受高通總公司主管面試時使用.

2016年1月下旬, 魏接獲高通錄取通知, 同年月28日向聯發科提出辭呈, 預計3月離職, 但聯發科依慣例對魏進行稽核時, 發現他在離職前自公司資料區大量下載資料, 因此懷疑魏男另有所圖, 要魏交出筆電, 結果從筆電內發現晶片檔案和高通提供的聘契約, 因而向調查局北機站報案, 魏東窗事發跳槽不成, 還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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