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起诉41岁的魏姓工程师, 原在联发科担任工程师, 替公司研发, 设计程序, 2015年7月调到联发科多媒体研发部门, 隔年1月接获发竞争对手, 美商高通公司台湾分公司招募人员探询转职意愿后, 魏男有意转换跑道, 就从公司分享资料区的公开网域, 下载联发科当时最新的双相机技术, 芯片设计程序, 再将这些程序放到简报制成履历, 带到高通公司台湾分公司, 接受高通总公司主管面试时使用.
2016年1月下旬, 魏接获高通录取通知, 同年月28日向联发科提出辞呈, 预计3月离职, 但联发科依惯例对魏进行稽核时, 发现他在离职前自公司资料区大量下载资料, 因此怀疑魏男另有所图, 要魏交出笔电, 结果从笔电内发现芯片档案和高通提供的聘契约, 因而向调查局北机站报案, 魏东窗事发跳槽不成, 还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