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 《室內LED光資訊傳輸系統通用技術要求》規定了室內LED光資訊傳輸系統中的系統構成, 設備性能要求, 介面協議, 編碼方式以及安全性要求等. 標準要求深圳市內生產, 銷售的室內LED光資訊傳輸技術相關產品均要對標《室內LED光資訊傳輸系統通用技術要求》內的相關規定. 新出台的標準性指導檔案適用於室內環境下, 由LED發射的可見光 (頻譜波段380nm- 780nm) 和紅外光 (頻譜波段790nm- 1mm) 作為資訊載體的短距離通信技術, 要求照明場所正常使用的照明燈具, 在滿足通信要求的同時, 燈具的功率, 照度, 色溫, 顯色指數等照明指標應符合GB50034. 在非民用領域或特殊地域應用時, 燈具應符合相應領域, 地域的法律法規要求. 檔案不適用於室外具有太陽光, 雜訊等環境下的LED光通信技術.
《室內LED光資訊傳輸系統通用技術要求》從2018年5月1日起實施, 相關企業需根據深圳標準的指導要求適時改進產出產品, 以高質量, 高標準的要求讓每一件 '深圳製造' 的產品成為中國標準的領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