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不法商家借 | '家电下乡' | 名义销售翻新废旧家电

近期笔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 一些不法商家借 '家电下乡' 的名义, 在农村集市销售翻新废旧家电的情况有所抬头.

一些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多次查获生产销售翻新电视机案件. 在消费能力相对较差的农村市场, 不法商家打着 '家电下乡' 和 '低价处理' 的幌子, 销售翻新废旧家电.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 以翻新彩电为例, 其所用配件均来自回收的废旧彩电. 旧的显像管配上旧线路, 换上新外壳再对外销售.

据了解, 由于翻新家电价格低, 对农村消费群体有着很大的吸引力, 加上不法商家的蒙蔽, 消费者难以认识到购买翻新家电的危害, 反而认为翻新家电价廉物美, 买卖双方你情我愿, 执法部门不应该禁止. 这是造成翻新家电屡禁不绝, 取缔困难的重要原因.

其实, 翻新的家电存在较大隐患. 一是翻新家电都是废旧电器的部件拼装而成, 很多电子元件已经老化, 产品质量没有保证, 极易漏电, 自燃, 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二是翻新家电来源不明确, 产品正常的售后服务得不到保证, 一旦引起消费纠纷,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三是翻新家电中含有大量铅, 汞, 铬等重金属元素, 低技术手段拆装容易导致有毒物质渗入地下或水源中, 造成环境污染.

为此, 笔者建议: 一是加强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家电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 依法清理和规范家电类商品经营者的经营主体资格, 杜绝无照经营家电, 销售假冒伪劣家电和质量不合格家电的行为;二是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下乡家电产品的质量检测, 严厉查处借 '家电下乡' '低价处理' 等名义, 向农村销售翻新废旧家电产品的不法行为, 防止从城市回收的废旧商品推向农村甚至将滞销商品向农村转移;三是设立消费者投诉举报联络站. 聘请 '商品质量社会监督员' , 快速接待, 受理农村消费者的投诉, 及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建立起一条农村消费维权的快速绿色通道. 此外, 有关部门还要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让翻新家电无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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