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開資料顯示, 宇視科技前身為杭州華三通信公司存儲及多媒體事業部. 2011 年, 華三通信存儲及多媒體事業部整體剝離, 獨立運營, 成立 '浙江宇視科技有限公司' , 繼續從事視頻監控產品的研發, 生產和銷售.
華三在 2006 年設計並開始使用 imos inside 商標, 至今已使用 12 年.
2011 年 4 月, 華三向商標局申請註冊 imos inside 商標, 2013 年 5 月商標局批准註冊. 然而, 英特爾反對其註冊, 並依次提起了商標異議和無效宣告申請, 一直到 2015 年處理完上述程序.
2015 年, 英特爾再次提出對 imos inside 商標有異議, 認為和 intel inside 商標構成近似商標, 申請註冊商標不應該被批准.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 (簡稱 '商標局' ) 是批准宇視商標的管理部門, 英特爾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 (國家商評委, 商標局的上級複審機關) 提無效異議, 未成功. 近期, 英特爾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起訴國家商評委, 宇視為訴訟第三人.
對此, 宇視法務部部長張若安和宇視研究院院長, 'IMOS之父' 謝會斌表示, 宇視出自華三, 即華為 3Com. 華三作為華為和 3Com, 成立之初的目標就是希望能夠以中美合資公司的身份進入歐美市場, 3Com 在 '思科訴華為智慧財產權案' 中曾經做出華為未抄襲思科的關鍵證詞. 因此, 宇視這支隊伍至少對於專利, 標準, 商標的遊戲規則, 有足夠心理準備.
在企業具備一定知名度和市場份額後, 這種糾紛都會出現. 以專利為例, 業界熟知的有:
1) 專業技術收購公司, 如 Interdigital, Objectvideo, 專業的收購核心專利+律師企業, 以法律手段收取實業生產型公司的費用. 這類企業規模不大, 營收主要構成幾乎就來自專利稅.
2) 大型企業聯盟, 集體收費, 如 H.265 聯盟. 積極層面, 統談模式提高收費效率, 可謂合法企業提供交費與合作的渠道, 發掘和確認潛在的收費對象. 消極層面, 凡事都有辯證的另一面, 西方在去工業化的背景下, 產品份額在被中國企業蠶食, 所以專利收費的比重佔據西方企業營收也在增多. 典型如北電網路破產後, 專業權沒有出售, 是專業公司在經營.
3) 高通或英特爾這類巨頭, '高通稅' 或 '商標權' .
此外, 宇視不會誇大 imos inside 商標的重要性, 但作為從代碼到品牌形象完全原創的中國創新, 如果不能繼續使用, 至少是對企業積極性的挫傷, 也是對中國自主創新的不尊重. imos inside 是宇視品牌無形資產的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