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 該案涉及西電捷通公司專利號為ZL02139508.X, 名稱為 '一種無線區域網路移動設備安全接入及數據保密通信的方法' 的發明專利, 是無線區域網路安全接入WAPI標準中的核心專利.
2015年8月, 索尼移動公司針對該項專利向專利複審委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2016年3月, 其無效宣告請求被駁回, 該專利被維持全部有效, 索尼移動公司未對專利複審委作出的決定提起行政訴訟, 相應決定生效.
2017年3月, 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審判決, 認定索尼移動公司構成專利侵權, 索尼移動公司被判決停止涉案手機製造等侵權行為, 並按照許可費的三倍標準賠償西電捷通公司損失共計 900 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