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 阿里巴巴於2017年3月向上海奉賢法院遞交訴狀, 起訴在平台上售賣假貓糧的賣家姚某. 7月阿里勝訴, 法院判決被告賠償12萬元. 該案成為全國首例公開宣判的電商平台訴售假店鋪案, 被媒體稱為 '阿里打假第一案' .
據悉, 此次案件是源於2016年6月, 淘寶通過大數據打假系統發現兩家店鋪銷售的施華洛世奇手錶存在售假嫌疑, 遂在疑似售假店鋪購買了一塊 '施華洛世奇' 女表. 經品牌方鑒定, 被告銷售的商品包裝與正品不符, 做工粗糙, 顏色異樣, 權利人給出了 '所涉商品為假貨' 的鑒定結論.
兩家涉嫌售假的店鋪分別由該案兩名被告人劉某均, 王某怡註冊, 其中一家還是經營十多年的 '老店' . 由於涉嫌侵權貨值較高, 已涉嫌觸犯刑法, 淘寶網將線索移送至警方. 2016年8月10日, 淘寶網與權利人及深圳羅湖區公安分局黃貝派出所聯合行動, 查處了王某怡位於布吉的經營及居住場所, 當場將劉某均抓獲, 劉承認王某怡的店鋪實際亦由其管理經營. 警方在現場查扣假冒施華洛世奇手錶125塊, 假冒施華洛世奇公章2枚, 假冒施華洛世奇手錶錶帶, 包裝盒配件等若干, 價值近200萬元.
隨後, 阿里巴巴在2016年年12月30日向深圳龍崗法院遞交了訴狀. 2017年1月9日正式立案.
在庭審中, 原告的代理律師請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各賠償原告損失48萬元, 92萬元及157萬元. 已收到法庭傳票的被告三人並未到場出庭, 法庭宣布缺席審理.
根據劉某和陳某提交的答辯狀顯示, 兩人承認, 因為一時糊塗鑄成大錯, 對淘寶網造成一定的影響, 因已改過和家庭變故等因素盼獲得原告諒解.
在經過一個多小時審理後, 法庭宣布休庭, 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