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政策是日本政府未來投資委員會星期五公布的與自動駕駛汽車有關的方針的一部分. 這一方針最早將於2019年提交日本國會討論.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Shinzo Abe)在一次會議上表示, '通過採取制定法律框架的具體措施, 我希望日本能在制定國際準則方面處於領先地位. '
這一方針旨在在自動駕駛汽車大規模普及——時間可能為2020年代上半部分——前制定監管和法律指導. 它包含第三級自動駕駛技術——在一定條件下汽車能在司機監管下自動行駛. 面向第四或五級自動駕駛技術, 或完全無人駕駛汽車的討論將在之後進行.
與普通汽車一樣, 車主將對汽車處於自動駕駛模式時的交通事故擔責, 可以由政府強制購買的汽車險理賠. 只有在車輛存在缺陷的情況下汽車廠商才需要擔責. 保險公司將開髮針對自動駕駛汽車的新險種.
為了有助於查清事故責任, 自動駕駛汽車將要求安裝相關設備, 能記錄位置, 以及自動駕駛系統運行狀態等資訊.
只要車主採取了恰當的安全措施——例如更新汽車各種系統, 汽車遭到黑客攻擊造成的損失, 將按照汽車被盜竊的情況處理.
還有諸多問題——例如交通事故的刑事責任——是日本政府的方針所沒有解決的. 日本道路交通法規, 可能與自動駕駛問題存在不 '相容' , 因為它們是基於《日內瓦道路交通公約》的, 假定道路交通離不開人的參與. 這一公約修改的可能性不大, 承擔刑事責任的可能性對汽車廠商影響相當大.
判斷無人駕駛的運行環境——例如速度限制, 時間和天氣, 也是至關重要的. 政府還必須制定控制系統和防禦黑客攻擊的標準, 它計劃今年夏季制定自動駕駛汽車安全方針.
本月早些時候, 一名亞利桑那州女性在公路上被一輛Uber自動駕駛測試車撞上身亡. 這一事件引發了有關自動駕駛汽車交通事故責任的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