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貿易戰已波及LED行業? 美企指控11家中國企業侵犯專利權
集微網消息, 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披露, 3月27日, 美國 Ultravision Technologies 公司依據《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 337 節規定向美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請, 指控對美出口, 在美進口或在美銷售的 LED 燈驅動及其組件侵犯其專利權, 請求美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 11 家中國上市企業為列名被訴企業, 其中多數為 LED 顯示屏企業, 分別是奧拓電子, 艾比森, 雷曼光電, 上海三思電子, 洲明科技, 元亨光電, 利亞德, 聯創健和光電.
奧拓電子第一時間回應 337 調查
面對這一指控, 奧拓電子第一時間發布聲明表示, 奧拓電子作為一家科技創新型上市公司, 曆來重視研發創新和投入, 注重智慧財產權保護和管理, 積極倡導構築良好的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市場環境, 自覺履行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的企業責任和社會責任. 公司在充分尊重和不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同時, 也致力於通過法律手段確保自主智慧財產權不受他人侵犯. 公司已累計獲得 5 項美國發明專利和4項歐盟發明專利.
隨著公司國內業務量大幅增長, 公司海外業務量佔比降低, 且公司海外市場主要在其他地區, 公司對美國市場銷售規模很小, 在 2017 年公司銷售收入中的佔比在 2% 以下.
針對上述消息, 公司十分重視, 正在積極開展相關調查, 截至此聲明發布之日, 公司未收到正式應訴通知書等相關檔案. 後期公司將會密切關注相關事項發展, 協同國家相關行業協會和組織, 採用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引起業界廣泛關注
對於此次侵權事件, 中國光學光電子協會認為, Ultravision Technologies 公司的兩個專利以防水為主訴求點, 並無實質性的保護效能, 該專利對中國 LED 顯示企業出口美國並無實質性的約束和傷害. 在專利申請之前, 已經有具有該專利特徵的產品在美國市場上銷售, 該專利也不具備 LED 顯示屏的核心技術, 是否構成侵權, 還不能確定.
此外, 業界認為, 此次的 337 調查申請, 不一定會獲得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正式立案調查. 如若正式立案調查, 相信中國企業必將積極應對此次 337 調查, 有能力捍衛合法權益, 也終將像中國鋼鐵企業一樣獲得 337 調查勝訴.
LED 行業資深人士張宏標認為, Ultravision Technologies 公司主要是做 LED 顯示屏的, 起訴的主要是中國 LED 顯示屏企業. 國內許多龍頭企業有進行這方面的專利布局, 美國企業在這方面布局得較少, 並且大部分是找中國代工, 對於這部分產品, 美國企業在專利方面應該有較好的布局和規避. 中國出口美國的 LED 顯示屏也大部分是代工的. 所以, 如果應訴, 勝算相當大. 但是考慮到特朗普政府正在積極做貿易保護, 中國企業可能遭受不公平待遇.
中國企業頻遭 '337調查'
所謂 '337調查' 得名於《1930年美國關稅法》第337條款, 後經曆數次重大修訂. 根據該條款,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有權調查有關專利和註冊商標侵權的控告, 也可開展涉及盜用商業機密, 商品包裝侵權, 仿製和虛假廣告等內容的調查. '337調查' 的調查對象不僅包括外國企業, 也可涉及美國本土企業.
可以說, 337 調查是美國排擠競爭的方法, 為的是保護本國產業, 阻止競爭關係的產品進入美國市場. 從2007年到2015年3月份, 美國共發起337調查362起, 其中, 涉華案件多達152起, 佔比42% .
據了解, LED行業每年會遇到一兩次. 2008年就有6家中國大陸LED企業被起訴且其中4家被列入 '377' 調查, 2012被調查的中國LED照明企業上升為13家. 這些企業多位於珠三角等發達地區, 一般選擇了採取了迴避和冷漠的態度, 積極應訴的並不多見.
此前據新華社報道稱, 中國已經連續 13 年成為 337 調查最多的國家. 此外, 據經濟觀察網通過數據整理和分析發現, 美國對中國的 '337調查' 發起時間集中在5月, 1月, 6月也是調查發起高發月份, 針對中國的調查佔美國發起的全部 '337' 調查的比重也在明顯上升, 由2015年的29.4%, 上升至2016年的40.6%, 2017年達到48.1%, 美國的 '337' 調查正在加大對中國商品的調查力度.
2.蘋果/三星密謀真正無線充電方式: 完全不用接觸
去年iPhone 8, 8 Plus, X三款手機都提供了一個功能, 那就是支援無線充電, 這對於安卓陣營用戶來說, 早已不陌生了, 不過蘋果在iPhone上實現則更顯得意義非凡.
對於蘋果來說, iPhone支援無線充電功能, 將最終帶動整個產業的普及, 而越來越多的手機都將支援這個功能, 不過現在意義上的無線充電還不能叫真正意義上無線充電.
現在, 三星一個秘密專利申請被曝光了, 其從2016年開始就研究真正意義上無線充電的實現方案, 這對於移動終端來說還是意義非凡的.
按照三星公布的專利細節看, 他們構建了一個特殊的區域, 從而藉助反射器來繞過障礙物, 而只要你支援該充電標準的設備, 進入覆蓋區域就能充電, 之前蘋果也準備了類似無線充電的方案.
現在推動手機無線充電發展的過程中, 由於蘋果, 三星等巨頭的發力, 勢必會加速發展速度, 所以真正意義上的無線充電我們應該能盼到.
這才是真正夢幻的充電方式啊.....快科技
3.蘋果申請4項自動駕駛專利 包括車輛控制與手勢識別
據國外媒體報道, 蘋果CEO蒂姆·庫克在去年6月份首度公開承認他們正在研發自動駕駛系統, 其後蘋果在自動駕駛方面也申請了多項專利, 而美國專利及商標局公布的資訊顯示, 蘋果又申請了4項自動駕駛專利.
美國專利及商標局公布的檔案顯示, 蘋果公司新申請的與自動駕駛技術有關的專利共有四項, 分別在去年的9月18日, 9月19日和9月21日提交申請檔案, 其中有兩項專利是在9月19日申請.
蘋果公司申請的這4項與自動駕駛技術相關的專利, 包括手勢識別, 車輛控制系統與道路選擇三個方面, 能識別車內乘客和道路行人的手勢, 特定的手勢也能指引車輛的行駛方向;能根據複雜的道路狀況, 選擇合適的路線;蘋果公司申請的車輛控制系統專利, 使用了大量的外部感測器, 能預測周圍其他車輛的方向並作出相應的反應.
雖然蘋果申請了這些與自動駕駛技術有關的專利, 但從以往蘋果申請的眾多專利來看, 這些技術在未來能否投入應用還是未知數.
除了申請自動駕駛方面的專利, 蘋果公司目前也在進行自動駕駛技術方面的測試, 外媒本周早些時候在報道中表示, 蘋果公司擴大了自動駕駛汽車的測試規模, 加州已允許蘋果公司在該州的公共道路上測試45輛自動駕駛汽車. TechWeb
4.國辦: 涉及整合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轉讓的應審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有關工作辦法 (試行) 》的通知國辦發〔2018〕19號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政府, 國務院各部委, 各直屬機構: 《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有關工作辦法 (試行) 》已經國務院同意, 現印發給你們, 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2018年3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有關工作辦法 (試行) 為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 完善國家安全制度體系, 維護國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 規範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秩序, 依據國家安全, 對外貿易, 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律法規, 制定本辦法.
一, 審查範圍
(一) 技術出口, 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等活動中涉及本辦法規定的專利權, 整合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 植物新品種權等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的, 需要按照本辦法進行審查. 所述智慧財產權包括其申請權. (二) 本辦法所述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 是指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將其境內智慧財產權轉讓給外國企業, 個人或者其他組織, 包括權利人的變更, 智慧財產權實際控制人的變更和智慧財產權的獨佔實施許可.
二, 審查內容
(一) 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對我國國家安全的影響. (二) 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對我國重要領域核心關鍵技術創新發展能力的影響.
三, 審查機制
(一) 技術出口中涉及的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審查.
1.在技術出口活動中, 出口技術為我國政府明確的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中限制出口的技術時, 涉及專利權, 整合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的, 應當進行審查. 2.地方貿易主管部門收到技術出口經營者提交的中國限制出口技術申請書後, 涉及專利權, 整合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的, 應將相關材料轉至地方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 地方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收到相關材料後, 應對擬轉讓的智慧財產權進行審查並出具書面意見書, 反饋至地方貿易主管部門, 同時報國務院智慧財產權主管部門備案. 3.地方貿易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地方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出具的書面意見書, 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作出審查決定. 4.涉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對外轉讓的, 由地方貿易主管部門和科技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對外轉讓的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已經在計算機軟體登記機構登記的, 地方貿易主管部門應當將審查結果及時通知計算機軟體登記機構. 經審查不得轉讓的, 計算機軟體登記機構在接到通知後, 不得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5.涉及植物新品種權對外轉讓的, 由農業主管部門和林業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 按照職責進行審查, 重點審查內容為擬轉讓的植物新品種權對我國農業安全特別是糧食安全和種業安全的影響.
(二) 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中涉及的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審查.
1.外國投資安全審查機構在對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進行安全審查時, 對屬於併購安全審查範圍並且涉及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的, 應當根據擬轉讓智慧財產權的類別, 將有關材料轉至相關主管部門徵求意見. 涉及專利權, 整合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的, 由國務院智慧財產權主管部門負責; 涉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 由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負責; 涉及植物新品種權的, 由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和林業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2.相關主管部門應及時進行審查並出具書面意見書, 反饋至外國投資安全審查機構. 外國投資安全審查機構應當參考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意見書, 按照有關規定作出審查決定.
四, 其他事項
(一) 相關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審查細則, 明確審查材料, 審查流程, 審查時限, 工作責任等. (二) 在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審查最終決定作出後, 涉及智慧財產權權屬變更的, 轉讓雙方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辦理變更手續. (三) 相關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應當保守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雙方的商業秘密. (四) 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涉及國防安全的,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不適用本辦法. (五)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金融界
5.5G專利握於哪些公司的股掌之中?
伴隨著5G手機2025年出貨量將達約15億支的預測, 屬於5G應用的射頻組件市場在戰略上已具有重要意義. RF前端模組 (RF FEM) 是5G應用的關鍵組件之一, 市場將受新標準的高度影響. 但是這些專利握於那些公司手中?這是KnowMade在剛剛發布的新版手機RF前端模組專利態勢分析報告:RF Front End Modules for Cellphones- Patent Landscape Analysis.中所回答的一個關鍵問題.
21世紀初的電信革命觸發了多樣大量的通信設備的發展和擴散. 根據最近的估計, 地球上平均每個人幾乎都有一部手機. 這種顯著增長所造成的影響之一是伴隨而來, 對數據傳輸的需求, 因而導致需要增加無線電頻譜. 事實上, 從2000年代的四個頻段, 發展至今已有超過30個頻段–而這個數字會隨著5G的到來而再度增加. 為了管理這些頻段, 手機射頻模組領域已經可見顯著的發展.
目前, 我們正朝著5G網路邁出第一步, 預計到2020年5G將成為RF射頻通信的標準. 第五代蜂窩網路(cellular networks)預計將在未來2 - 5年內推出, 實現大量新應用和服務, 以及每秒千兆位的數據傳輸速率. 開發這種速度的關鍵驅動因素之一是移動設備上的高解析度(解析度)視頻需求 (取得4K和8K以上的影像質量) . 此外, 未來的應用, 如移動驅動的擴增實境(AR)和虛擬現實(VR), 將從這種技術能力中受益匪淺. 此外, 由物聯網 (IoT) 終端設備生成的數據也將需要通過蜂窩網路傳輸. 因此, 從2017年到2022年, 全球移動數據流量將以超過40% 的驚人年複合增長率 (CAGR) 增長.
根據Yole Développement, 5G手機的射頻前端模組市場預計在2020年將達到78億美元, 到2025年並預計有望達到353億美元, 從2020年到2025年的複合年增長率為35% . 由於5G面臨強大的技術挑戰, 可能會重新洗牌並改變移動電信市場的格局態勢, 因此智慧財產權戰略對於確保企業在未來幾年具有優勢市場地位而言相當重要.
在其新的專利分析報告中, KnowMade徹底調查了RF FEM專用於移動應用的專利態勢. KnowMade還通過對專利組合的詳細分析, 評估了主要參與者的智慧財產權地位, 包括專利的法律地位, 地理覆蓋面, 他們聲稱的發明內容以及他們現有的技術貢獻. 此外, KnowMade也研究了主要市場參與者的IP智慧財產權戰略和IP防堵潛力, 以及他們涉及解決5G應用挑戰的IP產品組合, 如多路輸入多路輸出MIMO, 波束成形, 載波聚合, 毫米波等技術解決方案.
最重要的結果如下: 截至2017年, 超過500個專利申請人已在全球發布了超過1,380個射頻前端模組發明. 在20世紀80年代後期出現了與RF FEM相關的專利活動, 其中包括阿爾卡特, 摩托羅拉和松下等行動電話先鋒. RF FEM智慧財產權活動自那時起就與新標準的發展密切相關. 例如, 2000年代專利發表的第一次增加潮就與行動電話的民主化和2G和3G標準的到來相呼應.
自2010年以來, 隨著3G部署和市場整合 (2008 - 2012年) , 4G和勢在必行的5G (需要開發新技術) 已重新啟動了專利活動. 目前, 手機RF FEM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格局受到市場領導者的推動, 併購活動鞏固了行業主要參與者的專利組合, 如Qualcomm高通, Broadcom博通, Skyworks, 和村田Murata等. 令人驚訝的是, 一部分聚焦在整合製程的行業參與者 (即LG Innotek, 三星機電, 鴻海等) 也是射頻方面的前20大專利申請者. 此外, 中國企業研發活動的迅速發展推動了老牌企業積極部署和保護其發明和市場. 有趣的是, Oppo位居第20位最重要的申請者, 而蘋果甚至沒有打入前20名.
據推測, Broadcom, Qualcomm, Qorvo, Skyworks和Nokia等公司擁有最高的專利組合封鎖防堵潛力. 然而, KnowMade分析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專利的主題. 載波聚合和MIMO接收器/發射器是KnowMade分析的所有專利中有最多相關專利的主題, 但這並不奇怪, 因為它們都屬於5G的主要議題. 然而, 令人驚訝的是, 與毫米波通信相關的重要新趨勢目前卻不是有許多相關專利的主題. 這意味著它或者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研發主題, 而且發展此區塊的公司缺乏創新的解決方案, 又或者有許多專利即將發表, 而我們目前是處於發布前夕的 '灰色地帶' .
隨著5G成為設備, 模組和系統級別的關鍵市場, 您可以期待行業參與者之間將會展開激烈的專利戰爭! Yo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