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贯彻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加快重点标准制修订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智能网联汽车) 》, 针对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的重点项目, 开展标准预研, 立项, 制定及发布全周期规划研究, 确保标准制定工作科学, 高效, 有序进行.
2.加快推进先进驾驶辅助系统 (ADAS) 标准的制定. 推进术语和定义, 盲区监测 (BSD) , 汽车事件数据记录 (EDR) , 乘用车和商用车自动紧急制动 (AEB) , 乘用车车道保持辅助 (LKA) 等6项已立项国家标准的研究制定; 加快推动泊车辅助, 商用车车道保持辅助 (LKA) 等2项国家标准的立项工作; 统筹推进全景影像监测, 驾驶员注意力监测, 车门开启盲区监测, 后方穿行提示, 智能限速提示, 夜视系统等6项信息感知类标准预研, 适时提出立项; 启动预碰撞场景下的自动紧急转向, 交通拥堵辅助控制等2项辅助控制类标准的预研.
3. 积极开展自动驾驶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制定. 尽快完成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立项及研究工作, 启动自动驾驶测试场景, 横纵向组合控制等2项测试评价类关键标准及自动驾驶记录, 报警信号优先度, 人机交互失效保护等3项自动驾驶通用标准的预研, 并根据预研进度提出标准立项.
4.协同推进汽车信息安全标准的制定. 完成汽车信息安全通用技术, 车载网关, 信息交互系统, 电动汽车远程管理与服务, 电动汽车充电等5项基础通用标准的立项工作; 启动汽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安全漏洞与应急响应, 软件升级及整车信息安全测试评价等4项国家标准项目的预研和立项.
5.尽快启动汽车网联标准的研究与制定. 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通信需求相关标准预研, 启动自动驾驶高精地图需求及道路设施需求研究. 紧跟网联车辆国际标准制定进程, 开展国内网联车辆方法论, 网联车辆通信时延要求等标准的适用性研究. 启动基于LTE-V2X蜂窝通信, 直连通信等功能, 性能和接口标准化可行性研究, 适时申请相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的立项.
二, 健全完善分标委架构, 加强标委会间的协调
1.召开智能网联汽车分标委成立会议, 持续健全和完善分标委组织建设方案, 形成包括功能安全, 信息安全, 先进驾驶辅助系统, 自动驾驶等专业领域标准工作组, 国际标准法规协调专家组和国际专家咨询组的智能网联汽车分标委组织结构.
2.加强与相关标委会, 行业组织的沟通, 协调, 建立联络员互派机制, 促进智能网联汽车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沟通, 实现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与其他相关体系标准项目的协调, 互补和兼容.
3.充分调动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以及电子, 通信, 互联网等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核心作用; 积极依托行业机构, 高等院校, 测试区等各方力量, 不断提高技术标准的质量和水平.
三, 加大国际标准参与度, 加强国际交流与协调
1.加大国际标准法规参与力度. 系统跟踪联合国车辆法规协调论坛 (WP29) 与国际标准化组织道路车辆委员会 (ISO/TC22) 下属工作组动态, 积极承担相应的国际标准法规研究制定任务; 申请加入ISO/TC 22自动驾驶特别工作组, 全面参与联合国智能交通/自动驾驶 (ITS/AD) 的项目规划与法规协调, 积极提出国际标准提案并牵头相关制定工作.
2.依托中欧, 中法, 中德, 中美, 中日等政府间对话机制, 加强与欧盟及其主要成员国, 美国, 日本及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等的沟通与交流, 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技术和标准的交流与讨论, 加强在联合国及ISO/IEC层面的沟通与协调, 共同推动国际标准法规的研究与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