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微網消息, 近日, 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兩份有關華為與三星之間專利權糾紛的一審民事判決書. 實際上, 2018年1月11日, 深圳中院一審已公開宣判華為訴三星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 法院認定三星對華為構成侵權, 判令立即停止侵權, 並承擔全部訴訟費.
第一份判決書
在其中一份判決書中, 原告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被告為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 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方韻和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華為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四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 201110269715.3 號發明專利權的行為, 包括但不限於製造, 銷售, 許諾銷售以及進口被控侵權產品的行為.
涉案 201110269715.3 專利是 3GPP LTE 通信標準必要專利, 中文名稱為 '一種無線網路通信裝置' . 申請日為 2007 年 4 月 27 日, 授權公告日為 2015 年 7 月 29 日.
2016 年 2 月 16 日, 原告從被告深圳市南方韻和科技有限公司處公證購買了被告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 Galaxy S6 三 星(SAMSUNG)手機; 購買了被告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的 Galaxy J5 三星(SAMSUNG)手機. 經分析, 原告發現前述產品皆遵循 3GPP LTE 標準, 其包含的技術方案均落入原告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侵犯了原告涉案專利權.
法院最終判決如下:
一, 被告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 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以製造, 銷售, 許諾銷售的方式侵害原告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專利號為 201110269715.3 專利權的行為;
二, 被告深圳市南方韻和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以銷售, 許諾銷售的方式侵害原告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專利號為 201110269715.3 專利權的行為;
三, 駁回原告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本案案件受理費 1000 元, 由被告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 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方韻和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負擔.
第二份判決書
而在另一份判決書中, 原告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被告為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方韻和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華為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 201010137731.2 號發明專利權的行為, 包括但不限於製造, 銷售, 許諾銷售以及進口被控侵權產品的行為.
涉案 201010137731.2 專利是 3GPP LTE 通信標準必要專利, 中文名稱為 '載波聚合時反饋 ACK/NACK 資訊的方法, 基站和用戶設備' . 申請日為 2010 年 3 月 24 日, 授權公告日為 2014 年 6 月 25 日.
2016 年 2 月 16 日, 原告從被告深圳市南方韻和科技有限公司處公證購買了被告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 GalaxyS6 三星 (SAMSUNG)手機. 經分析, 原告發現前述產品皆遵循 3GPP LTE標準. 其中, 支援載波聚合的產品, 其包含的技術方案均落入了原告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侵犯了原告涉案專利權.
法院最終判決如下:
一, 被告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以製造, 銷售, 許諾銷售, 使用的方式侵害原告專利號為 201010137731.2 專利權的行為;
二, 被告深圳市南方韻和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以銷售, 許諾銷售的方式侵害原告專利號為 201010137731.2 專利權的行為;
三, 駁回原告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其他訴訟請求.
本案案件受理費 1000 元, 由被告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方韻和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負擔.
值得一提的是, 上述兩份判決書中都有提到: 從 2011 年 7 月華為和三星開始談判至今已六年多, 原告華為在談判過程中無明顯過錯, 符合 FRAND 原則; 而三星在和原告華為進行標準必要專利交叉許可談判時, 在程序和實體方面均存在明顯過錯, 不符合 FRAND 原則. 原告華為在努力尋求談判和試圖通過仲裁等方式來解決雙方之間的標準必要專利交叉許可問題已不可能的情況下, 向本院尋求禁令救濟. 經本院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三星在調解過程中仍然存在惡意拖延談判的情形, 鑒於此, 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其專利權, 亦即停止實施其涉案 4G 標準必要專利技術, 本院予以支援.
此外, 判決書中還指出, 考慮到本案的專利為 4G 標準必要專利, 在停止侵權問題上和非標準必要專利不同. 在本院責令被告方承擔停止侵權的判決生效後, 華為和三星仍可以進行標準必要專利交叉許可談判, 如果原告和三星達成標準必要專利交叉許可協議或經原告同意, 不執行本院停止侵權的判項, 應予准許.
2.UPI 又一專利被判無效!有助華為提升專利許可談判的主動權;
集微網消息, 據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透露, 日前, 就華為對Unwired Planet International (以下簡稱 'UPI公司' ) 持有專利發起的無效宣告請求,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 (以下簡稱 '專利複審委員會' ) 新作出一份 '宣告部分無效' 的審查決定書.
截至目前, 華為在國內已經對 UPI 公司持有的五件專利發起過無效宣告請求, 其中, 共有三件專利被判 '全部無效' , 一件被判 '部分有效部分無效' , 一件被判 '有效' .
實際上, 華為和 UPI 公司之間的專利糾紛還得追溯至 2014 年. 2014 年 3 月, UPI 公司在英國將華為, 穀歌, 三星等訴至專利法院, 訴稱三者侵犯了其持有的 6 件專利, 其中 5 件涉及 2G, 3G 和 4G 相關的標準必要專利.
2015 年 10 月 至 2016 年 7 月期間, 涉案 6 件專利被分成 5 組, 分別進行了技術測驗和比對.
在 2016 年夏天, UPI 公司與三星達成和解, 自此, 三星退出了與 UPI 公司的專利大戰. 而最初一同被起訴的穀歌, 更是早在 2015 年就與 UPI 公司和解. 至此, 這場從一開始 '一對三' 的挑戰賽, 變成了現在的 '一對一' 的扳手腕.
2017 年 4 月, 英格蘭和威爾士高等法院判定華為在其 4G 手機中使用了 UPI 公司的專利技術, 必須向 UPI 支付授權費. 如果華為沒有支付這筆費用, 法院保留禁售華為手機的權利;
2017 年 6 月 7 日, 英格蘭-威爾士高等法院 (England and Wales High Court) 專利法庭曾就華為與UPI公司之間曠日持久的專利許可糾紛, 做出判決: 1) 就華為的侵權行為頒布 '禁售令' , 2) 華為需支付 290 萬英鎊賠償款, 3) 關於全球專利許可方面, 允許華為上訴, 而關於混合全球基準方面, 允許 UPI 公司上訴.
由於華為不服該判決, 發起了上訴, 使得該禁令暫時處於 '待定' 狀態, 與此同時, 華為也在國內對 UPI 公司發起了連續的反擊.
2017 年 8 月底, 9 月初, 華為對 UPI 公司持有的不少於三件專利向專利複審委員會提起了無效宣告請求.
截至 2018 年 3 月 26 日, 針對華為 2017 年提起的無效宣告請求, 專利複審委員會已經相繼對 UPI 公司持有的三件專利作出了無效宣告審查決定書, 其中, 兩件被判全部無效, 一件被判部分無效.
這意味著, 在不少於五件與 UPI 公司相關的專利無效宣告請求中, 共計 3 件被判全部無效, 1 件被判有效, 1 件被判部分有效部分無效.
3.微軟揭新專利: 或將推透明版Surface Dial;
去年, 微軟發布了一個新奇的PC外設——Surface Dial. 該設備為設計人員等提供了豐富的輸入體驗. 最近, 微軟新提交的一份專利檔案預示著, 未來我們可能會看到 '透明' 的Surface Dial.
在使用Surface Dial的過程中, 一些用戶可能會遇到這種情況: 當Surface Dial放在屏幕上時, 其下方屏幕的內容都會被遮住, 給用戶帶來了不便. 於是, 微軟的這一專利應運而生.
微軟對該設備做了如下描述:
該專利由觸摸屏幕, 映像傳輸結構和電容標記部件構成. 映像傳輸結構可以通過觸摸屏幕部件, 傳輸該部件上感知的光學映像. 此外, 該的電容標記部件可以被其下方的觸控屏感應到. 以此, 觸摸屏幕可以通過映像傳輸結構, 顯示出與映像傳輸設備上一致的映像.
從描述中可以看出, 微軟正計劃打造(至少是)局部透明的Surface Dial部件. 採用該設計的Surface Dial將具備映像傳輸的功能, 可以將其下方屏幕的內容傳輸到頂部, 以供用戶查看. Surface Dial的基座帶有電容部件, 可以被觸控屏感應到, 因此屏幕上的內容在經過Surface Dial傳輸之後依然能保持一致. IT之家
4.人工智慧整合專利數據 自動評估推動產融深度結合;
本報記者 朱萍 北京報道
近日,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發布年度報告稱, 世界各地發明者在2017年通過產權組織共提交了243500項國際專利申請, 比上一年增長4.5%. 其中, 中國公司和個人共申請48882項國際專利, 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了13.4%.
不過, 我國專利量雖龐大, 但在應用方面, 尤其專利數據挖掘方面還處於比較初級的階段. 有專家指出, 這既需要相關部門和機構進一步提升數據開放程度, 也需要更多資本和力量投入到數據加工以及智慧財產權大數據技術研發中去.
3月26日, 融多易創始人吳雪芹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時指出, 專利數據是一座金礦, 數據本身並不會產生任何價值, 但藉助人工智慧手段就能快速發現 '礦脈' . '通過對專利數據的深度解析, 可以了解技術發展的路線, 競爭對手動態等, 也可以培養和促進企業的創新能力, 有熟知知產金融政策的法律平台進行保障. '
高價值文本
專利數據不僅包括專利說明書, 也包括與專利密切相關的科技期刊論文, 相關法律裁判文書, 轉讓許可情況, 企業資訊等數據.
聯合國機構在最新一份報告中說, 對產權組織專利, 商標和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智慧財產權申請服務的使用在2017年再創紀錄. 中國成為通過產權組織提交國際專利申請的第二大來源, 並有望在未來三年內超過美國, 成為國際專利申請的世界領跑者.
對於中國近年來的專利技術發展,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總幹事弗朗西斯·高瑞在一份聲明中指出, 中國已經從主要的技術使用者轉變為技術生產者. '中國對國際專利體系的使用大幅增加, 表明隨著中國經濟繼續迅速轉型, 中國的創新者日益把目光投向外面, 期待將自己的創意傳播到新市場. '
同時, 根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的數據, 全世界80%的技術資訊, 90%的專利資訊, 存且僅存在於專利文本中. 換言之, 專利文本有著極高的價值.
不過, 一直從事技術轉移工作, 同時也是認證專利評估師的吳雪芹指出, 世界很多國家和組織內部因為行政管理歸口不同, 用戶在使用時需要對多個資料庫進行檢索, 因為專利數據資源散落在不同的資料庫中, 整合與關聯度不高, 這對於智慧財產權服務工作者來說, 也是一個十分繁雜的過程. 與此同時, 還存在語言與各國法律法規的差異, 造成檢索困難. 據了解, 未經處理的專利文本, 漏檢率可高達90%以上.
吳雪芹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 人工智慧可以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 即把知識圖譜技術引入專利資料庫建設中. 有了技術路徑的規則, 機器在資料庫上訓練後能產生長鏈條推理, 預判.
'專利是 '八股文' , 是用特定格式寫的, 有相對規範的表達, 比起論文等自由體, 訓練機器 '讀懂' 專利要容易得多. 通過人工智慧將碎片式的, 相互獨立的智慧財產權 '資訊孤島' 和 '應用孤島' 連接起來, 能形成資訊共用的智慧財產權新業態. ' 吳雪芹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
據了解, 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還處於比較初級的階段, 對於數據的挖掘和應用也處於相對初級的層次. 其應用主要有開發檢索軟體, 工具, 智慧財產權行業分析, 建立大數據平台三種形式.
助力產融深度結合
工業和資訊化部總經濟師王新哲也指出, 我國大數據發展總的勢頭非常好. 我國大數據領域專利公開量居世界第二, 要推動大數據, 互聯網, 人工智慧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實際上, 專利檢索是為了了解自己和對手. 對於企業而言, 通過對專利數據的深度解析, 可以了解技術發展的路線, 方向以及未來的發展趨勢.
藉助人工智慧實現對專利數據自動匹配對接, 可以幫助企業在專利運營過程中發現潛在買家, 或者尋找合適的投資項目; 幫助企業了解產業最新發展態勢, 為企業制定商業決策提供支撐; 防範和規避智慧財產權侵權風險, 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智慧財產權也有利於創新發展. 創客工場創始人毛大慶指出, 智慧財產權是創新創業服務體系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 也是中國的小微企業最重要的三大服務之一.
'人工智慧對專利數據的挖掘整合, 也可以更好地助力中小微企業解決質押, 融資等金融問題. ' 融多易創始人吳雪芹指出.
實際上, 資金短缺往往成為許多有創新力的中小企業的掣肘. 不少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中小型科技企業, 往往因為資金短缺而無法擴大產能, 機會轉瞬即逝. 而在智慧財產權質押過程中, 他們遭遇最大的困難是銀行對智慧財產權質押物價值的理解不夠.
傳統不動產抵押貸款中, 銀行會關注抵押物處置的可能性及處置金額, 多數銀行把這一思維方式用於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 特別關注智慧財產權處置的可能性以及評估值與處置金額的關聯, 因此僅因處置難這一點, 大部分銀行便將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拒之門外.
包括融多易在內的人工智慧公司也正在嘗試解決這個問題. 據介紹, 融多易在嘗試推進專利作為資產管理裡的定價評估, 包括開放通信埠賬號和API等多種形式, 與多地金融機構試點專利質押融資和證券化.
目前, 融多易自主研發的評估引擎, 運用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發布的《專利價值指標體系》, 構建超過100種指標演算法模型, 實現對發明專利即時, 精準, 動態的自動評估, 第一次讓專利質押融資的大規模推廣成為可能.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也希望智慧財產權專利能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在不久前發布的 《 '十三五' 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重點任務分工方案中明確提出, 到2020年年度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金額將達到1800億元. 21世紀經濟報道
5.蘋果手錶很可能也要支援人臉識別 已提交專利申請;
騰訊科技訊 在轉型為運動健康設備之後, 蘋果手錶的銷量開始增長, 一些用戶也關心未來的蘋果手錶還會有怎樣的新功能. 據外媒最新消息, 蘋果申請的專利顯示, 蘋果手錶未來將支援人臉識別.
據福布斯網站報道, 近日蘋果有關智能手錶的部分專利被曝光, 其中提到蘋果計劃在智能手錶的屏幕中整合一個攝像頭. 未來這個攝像頭可能推出三維識別或人臉識別.
據外媒報道, 雖然蘋果在這一技術上顯得十分低調, 但是從專利申請檔案來看, 很明顯是要成為智能手錶上的人臉識別系統.
不過要想在智能手錶上整合大量的三維識別感測器並非易事. 蘋果可能分步實現, 首先在蘋果手錶中整合一個攝像頭, 隨後再增加其他感測器.
在如今市面發售的iPhone X手機中, 蘋果推出了三維人臉識別, 在行業內屬於首次. 不過媒體和消費者對於這一功能存在爭議. 一些消費者認為, 人臉識別的用戶體驗不如指紋識別, 人臉識別在一些場景下無法使用, 另外安全性並非廠商宣傳的這麼高.
蘋果有關智能手錶的專利中, 還包括在錶帶中植入感測器, 能夠對手腕的運動進行分析判斷, 有助於未來進行一些體育運動分析, 比如在棒球等比賽中, 揮動手腕的頻率, 速度等等.
按照慣例, 蘋果一般會在秋季的新品發布會上推出新一代的蘋果手錶, 不過上述的人臉識別功能整合難度極大, 在今年對外發布的可能性並不高.
雖然在消費者中存在爭議, 但是蘋果公司似乎對於人臉識別十分熱衷. 據報道, 在今年的三款新手機中, 蘋果將全部植入人臉識別, 這也給台灣地區的供應商帶來了利好.
早前媒體已經報道, 蘋果今年上半年可能對部分平板電腦進行升級, 除了縮小邊框之外, 蘋果可能會在平板電腦中植入iPhone X的人臉識別功能. 新平板也將取消傳統的主屏按鍵.
蘋果手錶最初上市之後, 遭遇了低迷, 主要原因是市場定位錯誤. 庫克曾推出超過一萬美元的黃金版手錶, 甚至希望成為時尚人士的必備產品, 但事實證明, 時尚界並不熱衷於一款 '電子手錶' .
隨後, 蘋果手錶調整了定位, 全面聚焦運動健康功能, 定價調整為消費者更容易接受的350美元. 在運動方面, 蘋果還陸續推出了位置定位, 防水等功能, 增強了實用性.
第三方機構報告顯示, 蘋果手錶獲得了高增長, 甚至可能在全球智能手錶市場佔據了九成的份額.
在安卓陣營中, 許多廠商已經退出了智能手錶. 一般認為, 智能手錶將是一個小眾市場, 可以 '養活' 蘋果等少數廠家, 但是不適合大量的廠商相互競爭. (綜合/晨曦) 騰訊科技
6.瑞聲科技: 2017年獲得480項全新專利;
瑞聲科技( 02018-HK )於2017年年度業績報告中指, 該公司2017年成功獲得480項全新專利, 其中281項屬非聲學分部, 令該公司的智慧財產權組合擴大至合共2,503項專利. 該公司已申請另外1,567項專利, 使待批專利達到合共2,377項.
就光學分部而言, 3D感應相機及混合鏡頭相機出現. 雖然仍處於早期階段, 但其具備特別的光學擴增實境功能並帶來全新的用戶體驗. 該公司已成功展示出在塑料鏡頭及晶圓級玻璃鏡頭(WLG)方面的專有實力. 在此階段, 該公司已作好準備, 把握新機會為3D感應及成像設計提供不同的混合鏡頭解決方案.
該公司過去一直著力發展各種天線設計及生產能力, 以提供新的無線射頻解決方案: 微型揚聲器模組上的雷射直接成型(LDS)天線, 多天線的塑料中殼, 性能優良的一體式金屬外殼及多天線金屬外框. 展望未來, 為5G連接初步設計籌備整合不同結構件(如玻璃蓋板及內置非晶體金屬框架)而對智能天線設計及超精密製造複雜性不斷提高的需求, 將令瑞聲佔據有利市場地位, 把握該等機會. 钜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