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晟公司發起億元索賠訴訟 意在專利合作? ;
近日,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 (下稱專利複審委員會) 就天津三星電子有限公司 (下稱三星公司) 針對廣州廣晟數位技術有限公司 (下稱廣晟公司) 持有的一件名為 '音頻解碼' 的發明專利 (下稱涉案專利) 而提起的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案作出審查決定, 宣告該專利權利全部無效.
專利複審委員會的這一審查決定, 再次引發公眾對2017年的一批涉及數億元索賠案的關注. 2017年, 因認為三星公司, 青島海信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海信公司) , 創維集團有限公司 (下稱創維公司) 構成對自己涉及 '音頻解碼' 技術等專利的侵權, 廣晟公司將上述公司分多起案件起訴至多家法院, 索賠數億元. 因系列案件索賠額巨大且是國內首批涉及 '音頻解碼' 技術標準必要專利的訴訟, 在當時引起較大轟動. 訴訟過程中, 三星公司就其中一件專利向專利複審委員會提起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
業內人士分析, 如今, 專利作為企業的戰略核心資源, 不僅是企業技術創新成果的體現, 更是企業謀求商業價值的途徑. 廣晟公司之所以發起侵權訴訟, 或許就是為了爭取更合理和更有利的專利許可費用. 因此, 在涉及此類標準必要專利糾紛中, 我國電視生產廠商應視情況, 或積極應訴, 或主動與權利人尋求授權合作. 不過, 更為重要的是, 電視生產廠商要堅持技術創新, 在技術上佔得優勢, 並積极參与行業標準制定, 獲得更多話語權.
標準必要專利引發糾紛
公開資料顯示, DRA是廣晟公司研發的一項數字音頻編碼技術, 涉案專利是現行國家標準《多聲道數字音頻編解碼技術規範》 (簡稱DRA音頻標準) 的一件標準必要專利. 2007年8月17日, 廣晟公司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提交了涉案專利申請, 並於2009年5月20日獲得授權 (專利號: ZL200710141661.6) .
此後, 廣晟公司發現, 創維公司, 國美電器有限公司 (下稱國美公司) 等多家公司生產, 銷售的多個型號的電視機產品涉嫌落入涉案專利和其持有的另一件名為 '音頻解碼和解碼系統' 發明專利 (專利號: ZL200810003464.2) 的權利要求保護範圍. 2017年7月, 廣晟公司以創維公司, 深圳創維-RGB電子有限公司, 國美公司生產, 銷售, 許諾銷售, 進口的100多款電視機產品, 侵犯其上述專利權為由, 將上述三家公司起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 請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權, 並賠償經濟損失共計1.922億元.
緊接著, 廣晟公司以上述兩件專利權被侵犯為由將青島海信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海信公司) , 海信集團有限公司, 深圳市蘇寧雲商銷售有限公司起訴至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下稱深圳中院) ; 隨後, 廣晟公司以上述兩件專利與另一件名為 '用於對音頻訊號進行解碼的方法和設備' 專利被侵犯為由, 將三星公司, 高創 (蘇州) 電子有限公司起訴至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
在被提起侵權訴訟後, 三星公司予以反擊. 2017年8月7日, 三星公司針對涉案專利向專利複審委員會提起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 2018年2月28日, 專利複審委員會就涉案專利作出審查決定, 宣布涉案專利全部無效.
值得一提的是, 創維公司針對廣晟公司持有的另一件標準必要專利-- '音頻解碼和解碼系統' 專利也向專利複審委員會提起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 該案將於近日開庭審理.
產生何種影響有待觀察
廣晟公司的官方網站顯示, 其目標是要成為依靠智慧財產權運營實現盈利的第一家中國企業. 在一位從事音頻解碼相關研究的業內人士看來, 作為DRA標準核心專利和商標的持有人和對外授權許可人, 與電視終端廠商達成授權許可是其實現上述目標的一個途徑.
'此前, 創維公司與海信公司等均是廣晟公司的合作對象, 而雙方此時放棄合作對簿公堂, 可能由於原合作已到期, 但雙方就新的授權許可協議沒有達成統一意見. 比如, 雙方在專利許可費上或許出現分歧. ' 在對廣晟公司發起多起涉及DRA標準必要專利侵權訴訟的動機時, 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如是分析到.
'對於廣晟公司而言, 一件重要專利權被宣告無效, 不僅意味著廣晟公司在與創維公司, 三星公司及海信公司的專利侵權訴訟中, 或將處於被動地位, 同時, 對於已經與廣晟公司達成專利授權許可的企業而言, 專利許可費用也或將出現新的變數. ' 李俊慧分析,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相關規定, 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 對在宣告專利權無效前法院作出並已執行的專利侵權的判決, 調解書, 已經履行或者強制執行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 以及已經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和專利權轉讓合同, 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專利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 應當給予賠償.
加強技術創新避免糾紛
事實上, 近年來, 涉及標準必要專利的侵權糾紛並不少見. 2016年5月25日, 華為公司以韓國三星電子公司侵犯其4G標準專利等為由, 將其起訴至深圳中院, 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2018年1月11日, 深圳中院就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認定韓國三星電子公司侵犯了華為公司的專利權. 同時, 法院表示, 在停止侵權判決生效後, 雙方仍可以實施許可談判; 2015年7月, 西安西電捷通無線網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索尼移動通信產品 (中國) 有限公司 (下稱索尼公司) 侵犯其在WAPI領域的一件標準必要專利權為由, 將索尼公司起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 索賠3335萬餘元. 2017年3月, 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就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認定索尼公司存在侵權行為, 判令其賠償原告910萬元.
眾所周知, 標準必要專利侵權訴訟涉及的企業通常會較多, 審理的周期也較長, 索賠往往巨大且涉及的技術領域專業又複雜, 而且判決結果會對相關企業造成非常大的影響. 因此, 對於此類糾紛, 原被告雙方都不能馬虎對待. 那麼, 面對此類糾紛時, 我國電視終端企業應如何解 '困局' ?
在上述業內人士看來, 達成雙方利益最大化的專利許可協議, 是權利人與被授權方共同思考的重點方向. 電視生產廠商與權利人談判確定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費用時, 可根據自身的技術開發和目標市場拓展需要, 有選擇性地接受專利權人的非標準必要專利許可, 甚至是標準必要專利和非標準必要專利打包許可, 有時候 '一攬子協議' 的綜合成本可能不會太高.
此外, 在李俊慧看來, 隨著技術的更新換代, 音頻解碼標準並非一成不變. 要避免此類糾紛, 電視生產廠商一方面應該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加大對核心技術的研發投入, 另一方面, 也要不斷參與音頻解碼標準的革新以及行業內標準制定等. 中國智慧財產權報
2.Uber自動駕駛新專利: 閃爍燈光和噪音可與人交互;
據外媒The Verge報道, 多年來, 人類司機已經非常善於向周圍的人傳達意圖, 這通常是讓行人, 騎行者和其他司機知道他們的意思. 但是當涉及到自動駕駛汽車時會發生什麼? 未來的汽車將如何與周圍的世界 '交談' ?
Uber認為其可能已經達成了一個解決方案. 在最近的一項專利申請中, 這家網約車巨頭建議為自動駕駛汽車配備一些設備, 以有效地向周圍的行人和其他人傳達資訊. Uber建議在後視鏡上會出現閃爍的箭頭, 投影機會在車前顯示一個虛擬行人穿越道, 並在擋風玻璃上會出現一個 '虛擬司機' , 以指示行人正確的方向.
Uber先進技術集團的產品設計師Sean Chin表示, 專利申請還沒有得到美國專利局的批准. 不過Uber的產品團隊也在探索自動駕駛汽車如何通過 '車輛聲音' 交流意圖. Uber的專利申請似乎主要集中在汽車給予行人何時走路和去哪裡的指示. 但Chin表示, 其最終目標是傳達汽車的意圖, 以便行人能夠自己做出決定.
Uber並不是唯一一家從事自動駕駛汽車通訊問題研發的公司. 穀歌擁有自己的專利, 其中包含一系列想法, 包括在車身上點亮 '走路' 或 '不走路' 標誌等. 位於舊金山的初創企業Drive.ai 正在研究車輛上的 LED標誌, 使用文字和表情符號的圖片進行溝通. 該公司還正在研究其高級版本的聽覺反饋, 使汽車能夠 '觀察情況' 並發出 '更適合社交的' 聲音.
3.最新專利表明蘋果或推無按鍵鍵盤;
Mashable中文站 3月17日報道
過去一段時間, iPhone是蘋果的推廣重點, 但蘋果也在繼續開發計算機和平板電腦. 最新的專利申請暗示了未來這些產品有趣的新功能.
Patently Apple最先曝光了這項專利. 專利中描述的技術可以讓屏幕鍵盤 (例如iPad的鍵盤) 感覺就像是真正的鍵盤.
根據專利申請中的圖片, 蘋果設想了一種觸摸屏設備, 可以顯示鍵盤或其他按鈕, 例如音樂和音量控制按鈕. 設備可以感知每次擊鍵, 並提供觸感反饋, 從而帶來真實鍵盤的使用感受.
這項技術的適用範圍很廣. 專利圖片顯示, 這種鍵盤技術可以用於筆記本, 台式機或iPad.
蘋果表示, 這種鍵盤比實體鍵盤更有優勢, 因為鍵盤可根據用戶偏好來調整布局, 或是根據不同應用場景來訂製.
目前這項技術仍停留在專利階段, 還不清楚實際產品何時會進入市場. 不過, 這項技術有可能會被應用至蘋果傳聞中的新產品, 包括價格更低的Macbook Air和兩款新的iPad. 而與近期的抗衝擊鍵盤專利一起, 蘋果未來的鍵盤技術很令人期待. Mashable中文站
4.LG發布新專利, 將為VR頭顯整合眼球追蹤技術;
LG在VR領域中的發展計劃一直以來都是緊緊跟隨著時代的腳步, 不過LG並沒有急於上市發售VR和AR頭顯, 其主要原因是LG還在不斷完善設備功能. 近日, LG又發布了一項新專利, 其顯示將為新設備整合眼動追蹤技術.
據悉, 新專利名為 'Personal immersive display device and driving method of origin' , 其詳細說明了搭載內置攝像頭的頭顯設備, 而這個攝像頭能夠追蹤用戶瞳孔的位置. 簡單來說, 我們戴上了VR, 眼睛和屏幕之間的距離已經被固定, 視頻中的遠近場景切換眼睛難以識別, 這會加重眩暈感. 因為, 在現實中, 人的眼睛能夠瞬間在千裡之外和眼前做切換, 能夠根據距離自動調整. 如果在VR中加入眼球追蹤, 它能夠捕捉我們目光焦點, 創造更加自然的景深環境, 有助於減少暈動症.
而有了眼球追蹤技術, VR和AR設備便能夠實現局部渲染, 即時注視點渲染, 將你的目光所到之處渲染, 目光之外的保留虛化, 模糊, 和真實的人眼體驗一樣. 而在普通VR體驗中, VR畫面有時候會由於你眼球的移動而產生畸變. 如果這個時候有眼球追蹤功能干預, 進行即時追蹤, 那麼這種畸變便能夠得到修複.
此外, LG的設備據說搭載了兩塊OLED顯示器, 最低解析度為1440x1280像素, 刷新頻率為90Hz. 這份專利同時提到了500ppi, 所以設備應該能夠實現清晰的映像. 在眼動追蹤技術的幫助下, 顯示器的亮度可以根據用戶的注視點進行調整.
其實, 眼球追蹤技術對VR/AR來說是一個關鍵性技術. VR需要給用戶營造沉浸感, AR要營造虛擬和現實混合的真實感. 眼球追蹤技術的應用, 正好能夠滿足它們的需求. 搜狐科技
5.一個手錶太少? 蘋果新專利讓你在多個蘋果手錶自由切換
智能手錶的發展, 除了日常的看時間, 當鬧鐘之外, 還可以用於記錄健身數據以及睡眠情況. 有很多人喜歡買塊手錶用於健身時記錄健康數據, 另一塊手錶用於日常的休閑, 工作生活. 但現在的智能手錶智能綁定一部手機, 並且換手錶時數據並不能進行轉移.
蘋果的一項新專利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 該專利顯示, 當我們將手錶從手中摘下, 換上另一塊手錶的時候, 來自第一塊手錶的消息將傳遞到第二塊手錶, 並且第二塊手錶將會同步第一塊手錶的數據.
該專利解決了在日常頻繁更換智能手錶時, 兩款手錶之間的數據同步以及與手機設備連接, 進行接收消息的問題.
目前該專利已經申請通過, 有可能應用在下一代的 Apple Watch. 這樣的功能, 會促使你買兩塊 Apple Watch 麼? 安卓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