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 會議聽取了國務委員王勇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據此次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方案, 國務院將組建農業農村部, 不再保留農業部.
同時, 將農業部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交通運輸部.
王勇表示, 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 組建農業農村部是為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 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推動農業全面升級, 農村全面進步, 農民全面發展, 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農業農村部的主要職責是, 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 '三農' 工作戰略, 規劃和政策, 監督管理種植業, 畜牧業, 漁業, 農墾, 農業機械化, 農產品質量安全, 負責農業投資管理等.
專家: 並非簡單加入 '農村' 二字根據方案, 農業農村部將整合農業部的職責, 以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 財政部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國土資源部的農田整治項目, 水利部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等管理職責整合. 新組建的農業農村部主要職責為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 '三農' 工作戰略, 規劃和政策, 監督管理種植業, 畜牧業, 漁業, 農墾, 農業機械化, 農產品質量安全, 負責農業投資管理等.
農村優先發展成為大勢所趨.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2018年中央一號檔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也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行了全面部署.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期間, 農業部部長韓長賦在記者會上表示, 目前中央有關部門正在編製鄉村振興方面的規劃, 由發改委牽頭, 農業部和其他一些部門參與. 總的考慮是, 按照 '五位一體' 的要求, 從產業發展, 鄉村布局, 土地利用, 基礎設施, 公共服務等方面進行謀劃, 畫好一張藍圖, 並且堅持一張藍圖幹到底.
'有利於農村綜合發展和鄉村振興'中國農業經濟學會副會長,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張曉山認為, 組建農業農村部體現了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大方向, '我們講 '三農問題' , 農業, 農村, 農民是不可分的. 所以農業部變為農業農村部, 等於管理的許可權和範圍擴大了, 有利於農村綜合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 '
'利於統籌使用資金'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宏觀室室主任黨國英表示, 組建農業農村部並不是簡單加入 '農村' 二字, 農業發展和農村的居住環境, 社會環境, 治理都有密切的關係, 特別是農業產業鏈等方面都需要細緻的工作, 這些都不是單純種地的簡單問題, 這也體現了注重農業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
對於整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等職能, 黨國英認為, 這有利於統籌使用資金, 原來農業部管理的資金有限, 涉農資金由數個部門管理, 分散得太厲害, 未來可整合統籌資金髮展農業. 將原來分散在各個部門的職能集中在一個部門, 也捋順了農村管理問題.
黨國英認為, 接下來在管理的過程中需要抓重點, 集中發展農業現代化. 同時, 也要注意大量的農村人口是需要轉移的.
'農業農村相關投入將持續增加'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 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孔祥智表示, 相比於發達國家而言, 中國農業部是一個職能範圍非常窄的部委, 比如美國的農業部職責包括農產品的進出口貿易監管, 我國農業部只管農業生產環節, 這次調整之後, 新組建的農業農村部職能有所擴大.
孔祥智表示, 根據之前的體制, 多個部委都在參與農村工作, 比如財政部除農業司外, 還有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職能是擬訂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及項目, 資金, 財務管理制度;編製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管理和統籌安排中央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
根據孔祥智近期的統計發現, 自2008年以來, 中央涉農投入每年在以10%左右的增速增長, 財政部充當 '會計' 和 '出納' 的角色, 農業部是 '辦事員' , 需要去財政部報銷費用, 而現在這些都可以直接在農業農村部完成.
孔祥智認為, 組建農業農村部, 統籌了農業農村工作, 也使農業產業鏈管理更加統一, 農業農村部可以根據生產要求進行土地整治規劃, 對農業生產, 鄉村振興都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另外, 鄉村振興需要土地, 農村建設用地如何規劃, 實現了農業農村部統籌管理, 可以使土地充分利用.
'這些年來, 農業農村工作欠賬太多, 特別是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農業綜合開發, 農村土地綜合治理等方面. 新機構成立後, 農業農村相關的投入仍將持續增加. ' 孔祥智這樣表示.
他認為, 第二次和第三次農業普查數據對比結果顯示, 農村不到一半的人使用抽水馬桶, 農村飲用自來水的人也不到五成, 國家提出2035年基本實現現代化, 這也包括農村的現代化, 飲用水等基礎設施建設都是一些硬性指標, 涉農投入主要投向基礎設施改善上. 孔祥智預計, 農業農村部將在一年內組建完成, 關於人員如何調配, 國務院將會有一個統一的辦法.
回顧: 農業部曾經曆數次 '分合'
農業部成立於1949年10月, 經曆了曆次改革:
1949年10月成立農業部,
1970年6月22日中共中央決定撤銷農業部, 林業部和水產部, 設農林部.
1970年農業系統各部委合并, 成立農林部時, 水產部撤銷.
1979年2月23日, 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撤銷農林部, 分設農業部和林業部.
1982年5月4日, 國務院機構改革將農業部, 農墾部, 國家水產總局合并設立農牧漁業部.
1988年4月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撤銷農牧漁業部, 成立農業部至今.
2013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中, 涉及到農業部的多項職能. 農業部中國漁政2013年與國家海洋局及其中國海監, 公安部邊防海警, 海關總署海上緝私警察的隊伍和職責被整合, 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 由國土資源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