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US的裁決可能會傷害半導體產業

促進技術創新, 生產力和廣泛增長的外國投資對於半導體行業的長期成功至關重要. 然而, 由於美國外商投資委員會(CFIUS)對這個行業越來越嚴格的審查, 數十億美元的投資正面臨收窄的風險.

在過去兩年中, CFIUS原來的職責是負責審查美國公司對外國實體的銷售和所有權轉讓的一家政府機構, 出於對國家安全考慮, CFIUS拒絕將Aixtron和Lattice Semiconductor賣給中國投資者. 最近, CFIUS否決了將Xcerra出售給一家中國公司的交易, 據報道, 該委員會參與了Broadcom收購高通的事件.

正如最近強調的, 參議員John Cornyn (R-TX) 和Robert Pittenger眾議員 (R-NC) 11月份推出了《外國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案》 (FIRRMA) , 旨在改革CFIUS十多年沒變的形式和職能. 本著更符合全球趨勢的有效治理精神, 我們歡迎確保CFIUS更好地平衡全球商業和國家安全的努力.

FIRRMA包含重要的改革措施, 以提高CFIUS的效率, 幫助緩解其不斷上升的工作量, 包括為委員會投入急需的資源. 這些改革措施包括編纂法規, 以確保在每個CFIUS機構中安裝由參議院確認的直接負責投資審查的人員.

然而, 值得注意的是, FIRRMA未能充分解決CFIUS存在的幾個問題, 並且在某些情況下還會產生新的問題.

首先, 該法案大大擴大了CFIUS的權力, 包括允許其審查外國投資者在美國關鍵技術或關鍵基礎設施公司的任何非被動投資, 即使投資者對該公司沒有控制權. 通過將企業定義為關鍵技術或關鍵基礎設施公司, FIRRMA將對企業進行審查, 而不是審查交易. 這意味著, 涉及非關鍵技術的關鍵技術公司的交易將受到不必要的, 耗時且費用高昂的CFIUS審查.

其次, FIRRMA將要求委員會審查合資企業或與非美國合伙人共用智慧財產權的任何其他常見協議. 因此, CFIUS有史以來第一次負責審查對外國際商業活動. 我們認為這是該法案的一個嚴重缺陷, 只會重複現有的美國出口管制制度, 同時又增加另一層監管負擔.

第三, FIRRMA將根據投資者的來源, 為CFIUS審查創造不同的軌道. 像中國或俄羅斯這樣受到特別關注的國家將受到加強審查, 而其他具有CFIUS類似機構或與美國簽有防衛條約的國家將完全免於CFIUS審查. 這種內在的偏見似乎挑戰了美國投資政策的核心原則——不歧視.

最後, FIRRMA制定了與盟友擴大磋商和資訊共用的規定. 即使是無意的, 這些規定也可能導致不必要的專有資訊和技術泄漏.

在過去的一年裡, 我們更加關注加強對外貿易和保護美國工業. FIRRMA正好適合這個領域. 然而, 與其在經濟上造成廣泛的障礙, 更好的辦法是在選擇項目上設置更高的圍欄. 這將有助於維持目前對半導體行業和整體經濟至關重要的投資潮流, 同時也保護國家安全.

SEMI將繼續努力開拓新市場, 同時減少可能抑制跨境貿易和商業的監管負擔. 此外, 對發展半導體和新興技術無障礙的貿易和投資至關重要性方面, SEMI還將繼續影響政策制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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