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區作業證下放了!不得向申領者收取任何費用!

2018年《聯合收割機插秧機跨區作業證》已由農業部委託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企業統一印刷並編號, 寄往各省(區, 市)農機化主管部門. 為做好《作業證》發放工作, 農業部要求:

一要規範發放程序. 根據農業部《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作業證》應由省級農機, 交通部門和縣級農機管理部門加蓋公章, 三章齊全方為有效. 縣級農機管理部門要審核申領機車, 人員的資質條件, 嚴格按程序發放. 不得跨行政區域發放, 不得委託中介組織發放. 《作業證》一車一證, 並逐級向農業部登記備案, 嚴禁塗改, 轉借和倒賣.

二要堅持免費發放. 《作業證》印製工本費已由農業部統一支付. 各地在發放《作業證》時, 要貫徹免費發放的原則, 不得向申領者收取任何費用. 對搭車收費或變相收費等違規行為, 相關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嚴肅查處, 並追究相關單位的責任.

三要做好登記備案. 《作業證》是跨區作業機車免交車輛通行費的憑證和依據. 為加強《作業證》備案和管理工作, 農業部農機化司在每張2018年《作業證》上繼續加印唯一對應的二維碼, 並建立了相應資料庫. 民眾可通過手機掃描軟體查驗《作業證》真偽和相關資訊, 同時, 可下載 '農機直通車' 手機客戶端, 方便合作社, 農機手, 農戶找農機, 找農活.

縣級農機管理人員應通過 '全國農機化資訊服務平台' (http://www.njztc.com)或農機直通車政務版客戶端進行登記備案, 及時將《作業證》資訊上傳到資料庫. 資訊不齊者, 可視為無效《作業證》. 各地要認真及時做好《作業證》的發放記錄和登記備案工作, 切實維護跨區作業機手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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