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起诉三星, 创维, 国美等侵权, 结果其一项专利被判无效

集微网消息, 据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透露, 日前, 三星针对广州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广晟' ) 持有专利发起的无效宣告请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专利复审委员会' ) 作出了 '宣告专利全部无效' 的审查决定书.

据悉, 该项专利名称为 '音频解码' , 专利编号为2007101416616, 此前一度被认为属于标准必要专利.

2017 年 7 月, 因涉嫌专利侵权, 广晟将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诉称 100 多款创维电视侵犯了其持有的两项发明专利, 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 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其他合理支出共计 1.922 亿元.

2017 年 7 月 5 日, 还是同样的专利, 广晟公司又将海信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诉至深圳中院. 随后, 三星则被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李俊慧表示, 据不完全统计, 广晟对这三家公司的累计索赔额约 4 亿元.

在案信息显示, 广晟是 DRA 多声道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的发明人, 其据以起诉两项发明专利分别为 '音频解码' 和 '音频编码和解码系统' .

其中, '音频解码' 专利由广晟 2007 年 8 月 17 日提交申请, 2009 年 5 月 20 日获得核准授权, 该专利提供了对来自基于帧的比特流的音频信号进行解码的系统, 方法和技术及其他.

'音频解码' 专利是《多声道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规范》 (GB/T 22726-2008) (简称 'DRA标准' ) 的标准必要专利.

而 '音频编码和解码系统' 专利由广晟公司 2008年 1 月 7 日提交申请, 2011 年 9 月 7 日获得核准授权, 该专利提供了用于对音频信号进行编码的系统, 方法和技术, 其中获得分割成帧的采样音频信号.

'音频编码和解码系统' 专利涉及对采用 DRA 音频编码的电视信号进行解码的方法和设备. DRA标准为《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 信道编码和调制》 (GB-20600-2006) (简称 'DTMB标准' ) 的必选音频标准, 电视机产品均支持 DRA 标准.

据悉, 2017 年 8 月 7 日, 被广晟以涉嫌专利侵权起诉之后, 三星针对广晟所持有的 '音频解码' 专利, 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2018 年 2 月 27 日, 专利复审委员会就该涉案专利作出了 '宣告全部无效' 的审查决定.

至此, 广晟公司据以起诉相关音频专利, 已有一件被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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