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號, 北京市交通委聯合北京公安交管局, 經濟資訊委發布了《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能力評估內容與方法(試行)》以及《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封閉測試場地技術要求(試行)》, 要求自動駕駛車輛需要通過評估之後才可以上路進行測試. 這是國內首份針對自動駕駛車輛進行上路測試的評估技術標準, 相當於自動駕駛車輛的 '駕考' .
自動駕駛車輛的 '考試難度' 堪比普通人考駕照, 需要先在封閉場地內通過基本能力測試, 才能進入城市道路進行實際 '路考' . 按照規定, 自動駕駛車輛測試時速度需限制在每小時 60 公裡內, 且經過考核, 未達到 80 分的車輛將無法通過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