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在日前召開的環境保護部黨組會議上宣布, 2019年將謀劃開展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
此前, 從2015年底至2017年底, 我國已經對31個省(區, 市)完成了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全覆蓋. 據統計, 首輪中央環保督察直接推動解決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8萬餘個;同時地方借勢借力推動解決一批多年來想解決而沒解決的環保 '老大難' 問題, 納入整改方案的1532項突出環境問題, 近半得到解決.
環保部宣布2019年將開展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
同時, 第一輪督察與768名省級及以上領導幹部, 677名廳級領導幹部開展個別談話, 對689個省級部門和單位進行走訪問詢. 通過督察問責, 一批領導幹部受到警醒, 環保壓力得到有效傳導.
啟動督察以來, 各省(區, 市)已針對性地出台或修訂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法規, 制度標準等240多項;31個省份均已出台環境保護職責分工檔案, 環境保護督察方案以及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辦法;26個省份已開展或正在開展省級環境保護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