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田起訴長城專利侵權將是一場持久戰 | 推本溯源

本田起訴長城專利侵權將是一場持久戰 | 推本溯源

李溯婉

一直以來, 汽車行業的專利大戰並不頻繁. 打這類官司, 往往可能要經曆幾年甚至更長時間的拉鋸戰, 對車企而言, 選擇走上專利維權之路需要一定的勇氣. 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下稱 '本田' )還是挺勇敢的, 繼與石家莊雙環汽車曆時12年的專利權糾紛系列案件後, 近日再次在中國市場狀告長城汽車(12.080, -0.24, -1.95%), 挑起新的專利 '訴訟戰' .

據媒體報道稱, 本田是第200710008273.0號, 名稱為 '車輛的後部車門結構' 以及第200710161631.1號, 名稱為 '車輛的裝飾物安裝結構' 兩項發明專利(統稱涉案專利)的專利權人, 上述兩項發明專利均於2010年授權公告. 前項專利可謀求輕質化且具有足夠的剛性, 能減少製造時的作業工序, 降低製造成本; 後項專利可靈活改變車頂裝飾物及車窗裝飾物的安裝順序. 本田認為, 長城汽車涉嫌侵權車型是車輛號為LGWEF4A56FF064336的黑色哈弗H6升級版, 這款車型後部車門結構及裝飾物安裝結構侵犯其專利, 要求長城汽車以及泊士聯銷售中心應依法承擔停止侵權, 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如何判斷長城汽車是否存在侵權, 智慧財產權專家, 上海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郭傑告訴筆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59條第一款的規定,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 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 在這起專利侵權案件審理中, 是將哈弗H6汽車與本田公司發明專利證書中權利要求記載的內容進行比對, 而不是與本田汽車比對. 她分析指出, 在本案中, 哈弗H6汽車的技術特徵與本田公司涉案專利權利要求的記載的內容相比較, 如果沒有全部落入本田發明專利權利要求書的技術特徵, 不構成 '相同侵權' 或 '等同侵權' , 則不構成專利侵權. 但是, 如果被控侵權的哈弗H6汽車完全落入了本田發明專利要求書的技術特徵範圍, 長城汽車還是可以用 '現有技術' 和 '先用權人的實施權' 兩個法定抗辯事由, 主張不構成侵權.

在郭傑看來, 此次本田與長城汽車的專利訴訟將可能是一場 '持久戰' , 該類案件的總體審理期間比較長, 三四年很正常, 六七年也很有可能, 有些經過再審程序的, 甚至長達10年以上. 因為, 官司的判決結果可能會對某一家汽車生產企業產生巨大的影響, 一旦被認定為專利侵權成立, 不僅要立即停止侵權, 對生產經營產生巨大不利影響, 還可能面臨巨額的損害賠償額, 因此該類糾紛通常會經過一審, 二審兩級審理程序, 有些甚至還要經過再審程序, 而且每一級審理程序又有可能出現法官較為不熟悉的技術問題而導致審理期限比較長.

此前, 本田於2003年狀告雙環汽車侵害其系列外觀設計專利權並要求賠償, 隨後雙方不停博弈, 直至2015年12月,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 維持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專利權侵害不成立的判決. 同時, 考慮本田向雙環汽車經銷商不當發送警告信的影響, 判定本田賠償雙環汽車經濟損失1600萬元.

這些年來, 在汽車生產企業之間的專利訴訟中, 以國外知名車企起訴國內車企的情況居多, 除了2003年本田起訴雙環汽車之外, 還有2004年通用狀告奇瑞QQ外形模仿斯帕可, 2007年菲亞特指控長城精靈侵犯熊貓外形, 以及2014年捷豹路虎起訴江鈴陸風侵權等. 這主要源於此前我國汽車生產企業不了解專利知識和專利價值, 專利申請量較小, 而國外知名車企掌握了絕大數量的汽車專利, 因此發動了多起訴訟, 以獲取或維持市場競爭優勢.

不過, 近年來, 我國汽車製造企業越來越重視自主智慧財產權, 特別是注重專利在商業競爭中的重大價值. 2016年我國汽車行業專利公開數量為46.8萬件, 同比增長10.6%, 國內汽車企業已在部分領域掌握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關鍵核心技術.

專利是受法律保護的合法壟斷權, 是保障企業獲取和維持競爭優勢的重量級 '武器' , 汽車製造行業又是專利密集型產業之一, 專利在汽車企業的商業競爭中的作用日益重要. 隨著全球範圍內的技術創新發展, 以及我國製造業的產業升級與我國車企自主智慧財產權意識的提升, 未來汽車領域的商業競爭更加激烈, 專利大戰也會更加激烈和頻繁, 即使是官司耗時長也擋不住這種趨勢.

在當前車市裡, 偶爾依然會出現一些車型山寨其他車型造型等現象, 但這並非長久之計, 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越來越多自主車企的實力持續攀升, 正是憑藉著自主研發和原創在車市中脫穎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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