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探索藝術展覽的Google應用程序 Arts & Culture, 除了網羅1,500多間來自全球共70個國家博物館或藝廊的藝術畫作外, 其亮點更在於一項照片比對功能, 使用者可上傳自己的自拍照, 讓資料庫用臉部辨識技術標示出相似的博物館畫作, 下載次數進而大量飆升. 一名藝術評論家Sebastian Smee表示, Google製作這個App的本意是為了將更多藝術與文化遺產傳播到世界各地, 也在自拍功能一出就立即達到一定的效果, 因為曆史上從來沒有過短時間內讓這麼多知名, 不知名的畫作一次出現的機會, 他甚至表示博物館人員可以洗洗睡了. Smee也認為, 該自拍功能剛好滿足了時下各種因素融匯在一起的潮流: 對藝術的反諷, 自拍者的虛榮心, 對統計評分的癡迷, 網路挖寶的好奇心, 而且還有一種通過惡搞帶來的純粹愉悅, 也顯示人們願意單純出於信賴, 就輕易地將一些關鍵個人資訊交給網路巨獸. 不過, Arts & Culture的自拍功能在美國的伊利諾州及德州尚未開放使用. 為此美媒NPR就生物特徵隱私法律如何影響科技公司的議題, 專訪了美國西北大學(Northwestern University)的法學教授Matthew Kluger. 由於伊利諾斯州與德州的生物識別隱私法規定, 倘若科技公司想搜集生物特徵, 就必須提供將如何處理生物特徵的做法, 並得到當事人的許可, 因此Google在這兩州禁用了Arts & Culture中上傳自拍照比對藝術肖像的功能. 雖然如此, Google仍在App內提出了免責聲明, 表示 '不會將用戶的照片用於任何其他目的, 並且只會在為了搜尋比對時暫存於軟體平台' . Kluger認為, Google這麼做的原因, 是為了在這方面表現得更為謹慎. 雖然Google並未解釋未在這兩州開放這項功能的緣由, 但Google涉及了一些隱私法律訴訟, 且他們可能擔心有心人士會在未經同意的情形下, 上傳他人的照片. Kluger並表示這與家庭安防攝影機的問題相關聯, 例如智能安防公司Nest其中一個產品在伊利諾斯州就被禁用, 而Nest的母公司為Google. Kluger也表示, 伊利諾州有一家儲存相當數量生物特徵的公司正在進行破產程序, 人們也關切這些數據是否被轉用於其他用途. 伊利諾州的法律就是為了避免這種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