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韓國前總統樸槿惠 '閨密門' 行賄關說案的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 稍早2月5日下午進行二審宣判, 刑期從原本一審的5年有期監禁, 縮減為2年6個月, 並且得以緩刑4年, 三星少主李在鎔被羈押353天后終於重獲自由, 預料三星集團(Samsung Group)最高決策真空將暫告一段落. 綜合多家韓媒的報導, 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2017年2月17日收押至今, 已被法院羈押353天. 稍早2月5日, 李在鎔二審宣判開庭, 許多一審法官認為有罪的罪名, 皆被二審法官認定不成立, 李在鎔刑期得以從一審的5年, 減為2年6個月有期監禁, 並獲緩刑4年宣判, 三星少主李在鎔終於重獲自由. 據了解, 許多一審判決有罪的罪名, 如不當金援及將財產非法移轉海外等, 二審法官認為成立理由並不充分. 不過李在鎔對崔順實女兒鄭宥拉的馬匹金援罪名, 仍維持一審的有罪判決, 李在鎔刑期則從原本的5年縮減為2年6個月. 二審法官維持一審的不當馬匹金援, 等於間接認定韓國前總統樸槿惠與其閨密崔順實的收賄罪成立; 樸槿惠向三星李在鎔要求金援, 崔順實則是收下三星的援助, 樸槿惠與崔順實等同於共犯關係. 李在鎔二審法庭的辯論重心, 其實仍圍繞崔順實女兒鄭宥拉使用的名貴馬匹. 二審法官認為三星僅讓崔順實及其女兒免費使用馬匹及相關設施, 並沒有將馬匹的所有權轉移給崔順實, 認定崔順實方面僅有36億韓元(約343萬美元)的 '使用利益' 是行賄, 馬匹的昂貴价金不應視為賄賂. 相較於一審法官, 則是認為購買馬匹的73億韓元是賄賂, 但衍生的相關費用則不是行賄. 二審法官也接受李在鎔辯護律師的主張, 認為行賄罪相伴存在的財產不當移轉海外應視為無罪. 此外, 三星對崔順實掌握的韓國冬季運動菁英中心捐助16億韓元, 一審法官認為有罪, 二審法官認為無罪, 但三星對崔順實掌控的Mir及K Sports財團捐助204億韓元, 二審法官則維持一審的無罪判決. 二審法官表示, 李在鎔對三星繼承經營一事, 其實是透過多方努力, 因此很難判定賄賂崔順實是為了關說, 以便有利於自己的繼承經營. 然而, 先前一審判決則是認定, 李在鎔為了順利繼承三星, 因而賄賂前韓國總統樸槿惠. 韓國業界普遍樂見李在鎔獲釋, 認為三星集團最高決策真空可望暫告一段落, 三星相關投資與人才任用也可步上正軌, 這對韓國整體經濟發展將有正面助益. 得知李在鎔獲判緩刑後, 三星集團對外表示欣慰與尊重法院判決, 不過對於二審仍認為李在鎔有罪感到遺憾, 指出未來將針對二審法官不認同的部分繼續進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