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李在鎔當庭獲釋, 二審被判處2年6個月監禁 | 緩刑4年

集微網消息, 據韓聯社2月5日報道, 韓國三星電子副會長, 集團實際控制人李在鎔今日二審被判處有期監禁2年零6個月, 緩刑4年. 這是李在鎔自去年2月17日被捕後, 時隔近1年後獲釋.

法庭維持一審判決, 認定三星向崔順實之女提供馬術訓練構成行賄罪. 但關於李在鎔非法贊助前總統樸槿惠崔順實實際控制的韓國冬季體育英才中心, 轉移資產出境等相應指控均被否定.

去年8月,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裁定李在鎔行賄, 挪用公款, 非法轉移資產, 隱匿犯罪收入和作偽證5項罪名全部成立, 判處5年監禁. 李在鎔方和檢方對此表示不滿.

特檢組在二審中要求對李在鎔判處12年監禁, 並尋求對另外4名三星高管分別判處7年至10年監禁. 此外, 特檢組向法庭提請追回這些被告轉移到境外的78.9億韓元 (4563萬元人民幣) 資產.

去年10月31日, 三星電子公司宣布領導層改組事宜, 將維持目前的三人聯席CEO管理架構. 其中, 三星半導體業務部門總裁金奇南接替三星電子首席執行官兼副董事長權五鉉的職位; 三星顯示器部門執行副總裁金玄石取代尹富根, 繼任為消費電子部門負責人和總裁; 曾負責監督三星旗艦智能手機研發的高東鎮接替申宗鈞的職務, 擔任IT和移動通信業務部門總裁. 此外, 三星電子將首次分離CEO和董事會主席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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