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2日, 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称从即日起到2018年3月31日, 将会对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开展清理规范工作.
《通知》内容指出, 工信部将依法查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 互联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和内容分发网络(CDN)业务市场存在的无证经营, 超范围经营, '层层转租' 等违法行为. 对于违规使用的问题, 工信部指出, 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 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专线(含虚拟专用网络VPN)等其他信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 基础电信企业向用户出租的国际专线, 应集中建立用户档案, 向用户明确使用用途仅供其内部办公专用, 不得用于连接境内外的数据中心或业务平台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张峰称, 我们去年1月份出台的有关VPN市场的专项整治, 主要就为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促进行业健康的发展, 这个《通知》主要规范对象是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 也没有国际通信业务经营资质的企业和个人, 是指的这样一个群体来讲的, 同时又租用了国际专线或者VPN违规开展跨境业务经营活动, 主要是对这些进行规范.
张峰表示, 《通知》关于跨境开展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国内外企业和广大用户正常跨境访问互联网, 合法依规开展各类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对一些外贸企业, 跨国企业因办公自用等原因, 需要通过专线等方式跨境联网时, 可以向依法设置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来租用它的线路或者网络, 也不会给他正常使用带来任何的影响.
此外, 对于安全方面的问题, 张峰指出, 它不会对安全带来任何的影响, 通信电信经营企业只是提供一个通道, 一个网络, 对你有关业务是看不到的. 其他的经营使用者, 也包括经营单位要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 这是有保证的, 我们的宪法规定, 公民有通信的自由, 企业通信也会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