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區出台實施細則 | 培育電子資訊產業 | '獨角獸'

濱海高新網訊 日前, 成都高新區正式印發《〈成都高新區關於支援電子資訊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明確提出將通過設立產業發展基金, 支援企業做大做強, 完善產業創新鏈等方式, 加快電子資訊產業集群發展.

成都高新區將如何 '加長' '拉粗' 電子資訊產業鏈, 培育產業生態, 構建現代產業體系, 提升產業集群競爭力?《實施細則》提出, 將大力培育獨角獸企業, 進一步完善電子資訊產業鏈, 創新鏈.

《實施細則》明確, 對估值超過3億美元, 5億美元, 8億美元和10億美元的企業, 按企業上年度獲得投資總額的10%分別給予最高人民幣3000萬元, 5000萬元, 8000萬元和1億元獎勵(一家企業最多享受一次). 獎勵通過企業連續3年繳納的地方稅收100%進行抵扣的方式實現.

同時, 成都高新區將支援企業向境外企業購買技術專利, 發明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使用權或所有權, 按照購買費用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援;支援企業取得國際, 國內專業認證, 按照認證費用的70%給予最高50萬元支援;支援企業參與制定國際, 國家, 行業, 地方標準, 對第一承擔單位給予5萬元至50萬元支援, 對參編單位給予2萬元至20萬元支援;支援整合電路設計企業首版次IP核研發或直接購買IP核開展研發, 分別按照銷售金額20%或直接購買金額40%的標準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援;對利用區內, 區外企業代工新產品首輪流片的企業, 分別按照代工費50%, 30%的標準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援.

《實施細則》還明確發展電子資訊產業的專業園區和特色樓宇. 在專業園區或特色樓宇中, 電子資訊企業年度營業收入總和3(含)-5億元, 且年度納稅總額500(含)萬元以上, 給予一次性50萬元補貼;年度營業收入總和5(含)-10億元, 且年度納稅總額1000(含)萬元以上, 給予一次性100萬元補貼;年度營業收入總和10(含)-20億元, 且年度納稅總額1500(含)萬元以上, 給予一次性200萬元補貼;年度營業收入總和20(含)-30億元, 且年度納稅總額2500(含)萬元以上, 給予一次性300萬元補貼;企業年度營業收入總和30(含)億元以上, 且年度納稅總額3000(含)萬元以上, 給予一次性500萬元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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