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衛計委: 耗材壟斷採購, 配送被大清查

醫藥網1月31日訊 繼發改委多次發文反壟斷之後, 國家衛計委也對自身可能存在的限制競爭政策進行了自我排查, 並要求全系統一起參與排查, 這意味著醫用耗材採購, 配送等活動中, 各種壟斷行為將被大清查, 大清理.
國家衛計委自我排查 '壟斷條款'
1月29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了《關於徵求我委現行政策措施檔案排除限制競爭情況意見的函》, 該函稱:
該委正在開展對委本級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 (包括現行規章, 規範性檔案和其他政策措施) 中含有的地方保護, 指定交易, 市場壁壘等內容進行清理. 重點包括以下幾方面.
1, 設置不合理和歧視性的准入和退出條件;
2, 限定經營, 購買, 使用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
3, 對外地和進口商品, 服務實行歧視性價格和歧視性補貼政策;
4, 限制外地和進口商品, 服務進入本地市場或者阻礙本地商品運出, 服務輸出;
5, 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參加本地招投標活動;
6, 強制經營者從事《反壟斷法》規定的壟斷行為.
請各地結合日常衛生計生工作, 收集整理該委本級制定的現行規章, 規範性檔案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排除限制競爭條款或規定的內容, 於2018年2月2日前將相關情況反饋該委法制司.
上述檔案, 雖然沒有提到要求各地衛計部門自查, 但誰都能想得到, 部委層面的都已經在開始排查, 衛計體系內省, 市, 甚至縣一級的排查應當也少不了, 不說全部, 至少有一部分會跟進.
筆者認為, 藥品 , 醫用耗材, 試劑採購過程中, 不時出現區域保護, 壟斷配送現象發生, 這對其他競爭者帶來了不公平, 不公正, 引起了較大的爭議.
發改委, 財政部, 商務部聯合清查壟斷
2017年12月5日, 國家發改委, 財政部, 商務部聯合發了個關於印發《2017-2018年清理現行排除限制競爭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這一通知要求, 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及所屬部門對照《反壟斷法》和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 對現行規章, 規範性檔案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護, 指定交易, 市場壁壘等內容進行清理, 並在清理期間強化反壟斷執法, 查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案件.
醫藥 行業的政策, 法規等, 顯然也在3部委聯合清理工作的範疇之內的, 而且按照現階段反壟斷形勢來看, 應該還是清理重點之一.
依據通知, 整個清理工作將耗時長達一年, 從2017年12月開始, 至2018年11月之前結束. 包括自查梳理, 審核排查, 公開清廢, 總結彙報, 督促檢查3個階段.
清理重點則包括:
1, 設置不合理和歧視性的准入和退出條件;
2, 限定經營, 購買, 使用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
3, 對外地和進口商品, 服務實行歧視性價格和歧視性補貼政策;
4, 限制外地和進口商品, 服務進入本地市場或者阻礙本地商品運出, 服務輸出;
5, 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參加本地 招標 投標活動;
6, 強制經營者從事《反壟斷法》規定的壟斷行為.
清理出來的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 將予以廢除或者調整.
通知同時要求, 反壟斷執法機構要在清理期間加大執法力度, 查處並公開典型的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 形成執法威懾力, 推動政策制定機關認真開展清理工作.
發改委連續公布5起醫藥壟斷案件
當月25日, 國家發改委發布了9起地方政府部門糾正濫用行政權力排除, 限制競爭行為的案件, 其中有3起就是與醫藥購銷領域相關的. 3起案件中, 地方政府部門均接受了發改委的反壟斷調查, 並均被認定有做法是涉嫌違反了《反壟斷法》的.
具體違法行為分別是:
四川省江安縣衛計局被舉報, 在組織該縣公立醫療機構藥品, 耗材採購遴選和競爭性談判過程中, 以業主的身份遴選縣級公立醫院藥品耗材配送 企業 , 並通過競爭性談判為全縣鄉鎮醫療機構藥品耗材的配送選定唯一一家配送企業, 且上述配送企業並不能完全滿足全縣公立醫療機構藥品耗材的配送需求, 還被相關單位收回了GSP證書.
江安縣衛計局的做法, 被認定為剝奪了該縣公立醫療機構的自主選擇權, 排除限制了當地配送市場的競爭.
安徽省蕪湖市藥品醫用耗材管理中心被查出, 在招標公告及蕪湖市公立 醫院 藥品集中配送企業公開遴選方案中, 存在強制要求中標人6個月內在本地註冊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條款.
一周之間, 國家發改委又曝光了2起醫藥領域反壟斷案件. 分別是2018年1月2日的《延安市衛計局主動糾正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2017年12月29日的《天津市人力社保局主動糾正醫保支付工作中妨礙醫藥市場競爭的行為》.
延安市曾出台的《延安市藥品 (耗材) 集中採購藥品配送企業遴選管理辦法 (試行) 》 (延市藥采聯發〔2017〕1號) , 對配送企業申報條件設置了市外市內歧視性資質要求, 有關條款違反了《反壟斷法》有關規定. 陝西省物價局介入調查後, 延安市衛計局廢止了相關條款, 將本地企業與外地企業的申報條件予以統一.
天津市人社局在2017年發布的兩個檔案, 未將部分藥廠生產的屬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的藥品納入天津市醫保支付範圍, 妨礙了醫療藥品市場的充分競爭.
天津市發改委約談後, 人社局發通知, 規定在今後的醫保支付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對於《2017版國家藥品目錄》中符合國家藥品目錄《凡例》要求, 均列入醫保支付範圍, 企業可自願填報藥品資訊後, 自由進入該市醫療藥品市場.
2016 GoodChinaBrand | ICP: 12011751 | China Exp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