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試點放寬民營醫院購醫用設備限制

醫藥網1月30日訊 近期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 由上海市進一步在浦東新區對10個領域47項審批事項進行改革試點, 其中包括 '取消社會辦醫療機構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核發等審批' . 會議要求, 希望用一年時間形成可複製的經驗, 向上海全市和全國更大範圍推廣.
按照《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與使用管理辦法》規定, 乙類大型醫用設備包括X線電子計算機斷層掃描裝置 (CT) , 醫用核磁共振成像設備 (MRI) , 800毫安以上數字減影血管造影X線機 (DSA) , 單光子發射型電子計算機斷層掃描器 (SPECT) , 醫用電子直線加速器 (LA) . 醫療機構購買這些設備需經過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准, 發放配置許可證, 且具有嚴格的准入 標準 , 如 醫院 門診量, 年住院床日, 年住院手術量等. 一些中等規模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很難獲得准入, 影響醫療服務的拓展.
取消社會辦醫療機構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核發等審批後, 社會資本創辦的醫療機構可以按照自身的需求購買診斷和治療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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