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泰将持续对信炜追责, 近40起关联官司正在进行中

在半导体乃至整个科技圈, 存在一个普遍的现象, 一旦有公司员工自立门户动了老东家的'奶酪', 往往会惨败收场, 身陷囹圄也常有发生. 业界最熟悉的案例莫过于李一男和华为的故事. 然而, 今天要说的是在指纹芯片领域, 某上市公司研发副总离职后, 不但带走研发人员自立门户, 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从事与老东家相同的业务.

有业内人士可能已经想到, 这就是敦泰科技与信炜总经理莫良华 (也是原敦泰科技研发副总) 之间的事件. 据业内人士透露, 信炜不但从事了与敦泰科技相同业务的指纹识别业务, 而且还在投融资方面也'顺风顺水', 即将迎来第二笔千万级融资.

那么, 信炜能走到今天这一步, 是敦泰科技不追责吗? 还是说追责已经完毕? 敦泰科技董事长胡正大博士日前接受集微网专访时, 复盘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并强调敦泰科技将保留一切追责权利, 目前围绕莫良华, 信炜侵权相关纠纷尚有近40起关联官司正在进行中.

敦泰科技董事长胡正大

离开敦泰自立门户, 挂靠劳动关系逃避竞业限制

把时间拉回到2015年3月份, 莫良华彻底离开敦泰科技的时候.

在此之前, 莫良华于2006年9月加入敦泰, 经过9年的锤炼和提拔, 莫良华从最开始的研发工程师成长为敦泰研发副总, 这是仅次于敦泰创始人胡正大的二号人物; 而在2015年3月份离职后, 短短三个多月的时间, 莫良华正式设立深圳市信炜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信炜') 并出任总经理, 开始与敦泰一样切入指纹芯片领域.

而对于离开敦泰一事, 莫良华曾声称'离开敦泰想要在资本市场小试牛刀', 后来设立信炜科技, 其自称是'在资本市场大展拳脚的我处处碰壁, 懊恼之时, 受朋友的邀请加入信炜. '

信炜总经理莫良华

不过, 敦泰指出, 这并非事实.

敦泰表示, 莫良华在离开公司前做了很多铺垫, 离职前就已设立深圳磨石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磨石') 从事指纹识别技术的研发, 与他同一时间段还有十多位敦泰研发工程师离职, 有些离开敦泰后加入信炜, 有些为逃避竞业限制而将其人事关系挂靠到看似与敦泰业务无关的多家关联公司. 那时敦泰指纹芯片研发团队从近50人到集中离职后只剩数人, 敦泰指纹芯片研发团队一夜坍塌.

笔者通过天眼查发现, 信炜成立于2015年6月25日, 莫良华担任该公司的董事一职, 直接持股占比20%; 2015年2月26日设立磨石公司, 直接持股99.9%; 2015年4月24日设立深圳市芯玮科技企业 (有限合伙) (简称'芯玮') , 持股98%; 2015年5月8日设立深圳联石科技企业 (有限合伙) (简称'联石') , 持股65%; 2015年11月20日设立信炜生物. 莫良华直接或通过磨石, 联石, 芯玮间接持有信炜股权共计90%, 通过层层股权结构设计, 由信炜公开从事指纹识别业务.

众所周知, 作为科技公司, 尤其是芯片公司的技术研发人员都要签署竞业协议, 即要求在离职一段时间内不能从事与原东家一样领域的工作, 否则将会违反竞业协议, 面临老东家的违约诉讼.

敦泰当然也不会放弃因竞业协议的违约追责, 于2015年起诉了包括莫良华在内的十多位前敦泰研发人员, 并就为其中离职研发人员提供挂靠社保关系的多家公司提起违反竞业限制之诉, 包括博耕科技, 长朗三维, 东方通立, 深耕科技, 亚耕电子等. 其中莫良华, 信炜, 磨石, 联石, 芯玮, 覃某, 东方通立已被法院终审判决确认违反竞业限制, 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 敦泰表示, 由于莫良华等精心策划, 违法手段隐蔽, 导致目前多起官司尚未最终判决.

而在敦泰与信炜的官司中, 因竞业协议提起的劳动仲裁诉讼只是开始, 更重要的是, 敦泰与信炜之间的专利归属以及敦泰发起的商业秘密诉讼.

近百项专利被'抛弃', 商业秘密官司在进行

对于高技术含量的芯片企业而言, 专利是皇冠的明珠, 商业秘密更是重中之重. 而在敦泰与信炜的官司中, 同样包括这两部分.

信炜在创立之初就对外宣称拥有指纹识别, 驱动及触控等相关专利100多项. 敦泰称, 这些专利事实上大多是莫良华从离职前到离职后一年内, 以信炜科技或其他关联公司名义申请的.

'根据法律规定, 这些专利应属于职务发明, 申请权及专利权应属于敦泰公司. '对此, 敦泰于2016年7月正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审核了敦泰提交的相关证据后已完成立案审判, 并对敦泰提出涉案的18项核心专利判决归属敦泰所有.

而在深圳市中院判决18项核心专利归属敦泰所有后, 信炜及其关联公司快速将另外近百项专利'抛弃'撤销, 致使敦泰无法通过职务发明的途径将上述专利拿回, 也导致敦泰无法针对上述技术申请专利保护.

胡正大表示, 撤销放弃的近百项原本属于敦泰的专利, 敦泰是要向信炜及其关联公司追责的, 甚至在敦泰没有授权的情况下, 信炜及其关联公司是没有权利基于这些专利生产产品的, 后续必须要求信炜及其关联公司赔偿.

除此之外, 备受业界关注的就是双方的商业秘密官司. 2015年11月, 敦泰对莫良华及信炜因涉嫌侵犯敦泰商业秘密, 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敦泰认为, 按压式指纹识别技术是其历时3年研发, 并经严格保密措施保护的, 而莫良华利用曾担任敦泰副总及研发部负责人职位之便从相关人员处获得了相关技术并经进一步研发, 再由信炜向客户进行产品推广. 敦泰认为被告信炜侵犯了其商业秘密.

虽然商业秘密案一审, 敦泰的诉求没有获得支持, 但敦泰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目前仍在审理过程中.

莫良华认为信炜完全没有侵犯敦泰的商业秘密. 但敦泰表示, 业内人士凭基本事实都能分析及判断出莫良华及信炜是否侵害敦泰的商业秘密. 相关情况: 信炜关联公司 (磨石) 在2015年2月成立, 3月份莫良华从敦泰离职, 6月份信炜成立, 并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就申请了100多项专利, 发布了指纹产品. 但由于他在敦泰任职期间即利用研发负责人的职务之便采用了多种手段掩盖事实, 导致此案的搜证难度极大, 加上商业秘密类案件的复杂性, 均为案件的正确裁决增加了难度, 导致商业秘密案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时未能正确地还原事实真相. 目前, 双方的商业秘密官司二审尚在进行.

至此, 敦泰与莫良华及其相关公司及个人的诉讼, 包括违反竞业限制约定, 侵犯商业秘密及专利权属之争, 均仍在进行中, 并没有结束也没有和解.

信炜无权做当前产品, 敦泰保留追责权

商业维权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尤其是双方案件涉及的指纹识别技术已经经过了一个浪潮. 也正是因为上述事件, 让敦泰在2015年电容式指纹识别爆发潮中, 虽然迎头赶上, 却错失良机.

胡正大表示, 虽然莫良华事件对公司造成了一定创伤, 但我们并没有止步不前, 而是积极地在短时间内加大了电容式指纹识别产品线研发资源的配置力度和速度, 重新组建了一支国内指纹识别领域的研发团队.

目前敦泰已经具备了完整的电容式指纹识别产品线, 完善的电容侦测及指纹专利, Coating, Cover方案都已在品牌客户端成功量产. 当然, 客观来说, 由于莫良华事件的影响, 敦泰错失了切入指纹识别市场的第一波良机, 但是敦泰的另一支光学指纹研发团队已经初见成效, 并已于今年1月8号正式发布了光学屏下指纹产品, 预计很快就会量产. 2018年也正是光学指纹的发展良机, vivo日前已经发布了业界首款屏下指纹识别手机.

胡正大强调, 信炜现在做的产品如果涉嫌专利侵权, 信炜是没有权利做的, 因为信炜当时申请的专利至少到目前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属于敦泰的. 因此, 没有获得敦泰的授权, 信炜是没有权利生产相关产品的, 后续敦泰也会要求信炜赔偿. 同时与莫良华及信炜的诉讼仍未了结, 围绕莫良华, 信炜侵权为中心的相关纠纷, 包括专利权属, 竞业限制, 商业秘密等在内的近四十项官司正在审理当中.

最后, 胡正大称, 指纹芯片是高技术壁垒的行业, 一代代技术演进差异也很大, 光有资金也不行, 研发更要有方法侧重. 业内人士表示, 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下, 因违反竞业限制, 涉嫌侵犯商业秘密及专利权属等诸多纠纷缠身的信炜, 还能再走多远令人怀疑.

当然, 不管最终结局如何, 我们都应该公正客观地看待事实, 尤其是在国内半导体产业正处于黄金发展期, 维护公正事实也是对整个产业的一种良性引导, 集微网将持续关注敦泰和信炜的纠纷动态.

2016 GoodChinaBrand | ICP: 12011751 | China Exp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