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薦2018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項目

教育部科技司關於組織推薦2018年度國家重大科研 儀器 研製項目的通知

教技司〔2018〕18號

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於推薦2018年度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項目 (部門推薦) 的通知》 (國科金計函〔2018〕1號) 要求, 為做好2018年度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項目 (部門推薦, 以下簡稱重大科研儀器項目) 組織推薦與申請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資助範圍

1. 面向科學前沿和國家需求, 促進科學發展, 開拓研究領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創性科研儀器的研製.

2. 通過關鍵核心技術突破或整合創新, 用於發現新現象, 揭示新規律, 驗證新原理, 獲取新數據的科研儀器的研製.

二, 項目推薦原則

此次推薦只面向直接費用需求在1000萬元/項以上 (含1000萬元/項) 的項目. 請各高校嚴格把關, 按照重大科研儀器項目的定位及資助範圍組織推薦項目, 我司將在各校推薦基礎上, 經專家評審, 擇優推薦.

三, 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向依託單位索取用戶名和密碼, 登陸科學基金網路資訊系統, 按照 '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項目申請書撰寫提綱' 的要求線上撰寫申請書. 項目類別選擇 '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項目' , 亞類選擇 '部門推薦' .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 線上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 下載列印最終PDF版申請書, 並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

2. 請申請人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政部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和項目資金預算編製的有關要求, 根據儀器研製的實際需要, 客觀, 認真地編製項目資金預算.

3. 有關申請限項要求請按照《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 '限項申請規定' 執行.

4. 依託單位審核申請書後, 通過科學基金網路資訊系統提交電子申請書.

四, 材料報送要求

請各高校將簽字蓋章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5份及其電子版 (以 '學校-申請人姓名' 命名) , 推薦項目匯總表 (見附件) 1份及其電子版, 於3月9日17:00前送達我司基礎處. 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項目' 推薦項目匯總表

教育部科技司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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