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pin, 飛利浦, 創造者, 維肯等品牌移動電源不合格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從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網獲悉, 2017年度, 該局組織開展了東莞市流通領域移動電源商品質量抽查檢驗. 本次抽檢判定25款移動電源不合格, 涉及的問題全部為容量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

據介紹, 目前市面上銷售的產品上標註的容量均為移動電源電芯容量, 又稱為電池能量, 不等同於移動電源實際能夠釋放的能量. 因為電芯的電壓為3.7V, 不能直接為智能手機充電, 需要經過升壓電路的轉換, 將電壓升到USB標準電壓5V後, 才能為智能手機充電. 這一過程中, 移動電源的額定容量發生變化. 例如10000mAh的電池容量, 理論上完成轉換的移動電源額定容量為7400mAh. 本次抽檢按標準要求, 主要檢測移動電源產品電芯實際容量跟標稱的電芯額定容量是否相符. 容量不合格, 電芯的性能得不到保障, 造成對消費者的誤導.

承擔本次抽檢任務的檢驗機構是重慶仕益產品質量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本次抽檢適用GB/T 28863-2012進行抽樣及判定, 抽檢的監督 (核查) 總體確定為: 東莞市流通領域經營者及廣東省內該商品供貨商經營的與所檢樣品相同商標 (未標註商標的, 同一標稱生產者視為同一商標) 相同型號的移動電源商品集合.

東莞市工商局已向不合格商品的生產者發出了不得提供本次檢驗判定不合格商品 (同一商標同一規格型號移動電源商品) 的行政告知書, 向相關銷售者發出了責令停止銷售本次檢驗判定不合格商品 (同一商標同一規格型號移動電源商品) 的通知書, 各分局已依據《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商品銷售者實施了行政處罰, 同時採取了多項措施督促全市銷售者對相同標稱商標相同型號不合格商品予以退市, 依據消費者要求對已銷售的移動電源商品予以退貨. 對於拒不履行退市及依據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銷售者, 工商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通報的不合格商品生產企業和有關經銷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主動採取措施,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容量項目不合格商品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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