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進口市場政策頻繁更迭的, 進口料如火如荼的同時, 國產市場亦不甘示弱. 自三月山東萊州市場的取締拉開了全年環保督查的風波, 幾乎每個月都有一場大型檢查, 各種活動劍指生產規範化, 排汙減量化. 直至年尾, 效果顯著, 但國家在倡導生產文明建設的宗旨下, 對2018年的環保絲毫沒有懈怠感, 為此對排汙許可管理, 環保徵稅, 汙染賠償方案等規定一一細化. 環保政策在一步步完善, 2018年更多的國產法規將付諸實踐. 有哪些法規呢, 接下來交給小編給您一一呈現, 解讀.
《環境保護稅法》企業成本增加但長期將是利好
十九大後首個依法開徵的新稅種——環境保護稅, 將在2018年1月1日起依法開徵. 環境保護稅的稅目包括: 大氣汙染物, 水汙染物, 固定廢物和雜訊. 按照環保稅法的規定, 應稅大氣汙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汙染當量1.2元至12元, 水汙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汙染當量1.4元至14元, 具體適用稅額的確定和調整, 可由各地人大常委會在法定稅額幅度內決定.
環保稅的徵收, 短期將加大企業的生產成本, 但長遠來看, 企業通過採用更加先進的技術及清潔生產過程, 環保稅成本才能降下來, 產品價格更有競爭優勢.
《排汙許可管理辦法》即將發布!2018年啟動固定汙染源清理排查
《排汙許可管理辦法》依據《環境保護法》《水汙染防治法》《大氣汙染防治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和《實施方案》的要求, 從國家層面統一了排汙許可管理的相關規定. 對不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不得排汙, 企業須自證守法, 造假難度增加. 同時, 環保部正細化排汙許可相關管理要求, 後期將做到對所有汙染物類型的全覆蓋.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誰損害誰賠償
12月17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稱《新方案》), 從2018年1月1日起, 將在全國試行. 《方案》規定, 違反法律法規, 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單位或個人, 應當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 做到應賠盡賠.
所有檔案旨在保護生態環境, 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 保護動植物的生存環境. 嶄新的2018年即將開啟, 在新年的第一天關於 '環保' 的多項政策將同時執行. 國家對 '藍天' 的呵護, 也將進入新的篇章. 在轉型期, 各大企業將面對陣痛, 但是升級後的企業將享受到環保的各種紅利. 2018年伊始, 企業積極順應主動改革, 在 '陣痛' 中平穩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