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海南期間, 澄邁縣嚴厲查處了違法塑料垃圾加工處理廠等案件. 近日, 澄邁縣對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省移交的群眾舉報件中涉及到該縣的125個問題整改情況開展 '回頭看' 行動, 經現場核查和了解, 目前 '違法塑料垃圾加工處理廠' 案件廠址已恢複綠化, 未出現反彈現象.
據了解, 8月22日, 澄邁縣接到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第十二批編號為D12078交辦件: 澄邁金江鎮名山村委會山朝村響水有一個塑料垃圾加工處理廠(已存在至少五年), 臭氣熏天, 周圍植被嚴重破壞;處理廠排放的汙水對周邊農作物造成很大影響;廠房外囤積大量垃圾, 腐爛滋生蟲蠅.
接到交辦件後, 澄邁縣立即派出調查組, 對該塑料廠的排汙, 排氣, 生產情況進行調查. 經核實, 該信訪件舉報內容屬實.
對此, 澄邁縣金江鎮政府8月20日向該廠下達了《責令停業整改通知書》, 並安排工作人員定時巡查該廠, 對其停產情況, 堆放原料清理進行監督. 8月25日, 縣環保局向該廠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縣公安局向該廠責任人趙宗豔, 王儒強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拘留兩人15天. 隨後, 金江鎮政府組織車輛, 機械對該廠810平方米車間予以拆除, 清理該廠堆放塑料, 並恢複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