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發文鼓勵藥械創新 | 五大重點目標值得關注

醫藥網12月25日訊 12月21日, 四川省就《關於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實施意見》 (以下簡稱《意見》) 公開徵求意見, 截止日期至2018年1月10日.
《意見》提出擴充臨床試驗機構, 完成仿製藥一致性評價, 注射劑再評價等目標. 綜合來看, 擴充臨床試驗機構是當務之急. 無論是新藥研發還是已上市藥品再評價, 都提出了對於擴充臨床試驗機構的需求.
此外, 《意見》再次重申醫藥代表備案制, 規定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須將醫藥代表名單在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指定的網站備案. 醫藥代表負責藥品學術推廣, 嚴禁以學術推廣為名, 行藥品銷售之實, 一經查實, 按非法經營藥品論處.
以下五大重點目標值得關注:
1, 用5年時間爭取臨床試驗機構擴充至50家以上, 最大限度滿足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需求;
2, 爭取國家在川設立藥品審核查驗分中心;
3, 力爭2018年底前完成國家基本藥物口服製劑與參比製劑質量一致性評價, 並用5到10年時間完成已上市藥品注射劑的再評價工作;
4, 力爭我省每年有5個以上的創新藥品醫療器械獲國家批准, 創新能力進入全國前列.
5, 大幅提升產業競爭能力, 用5年的時間實現全省醫藥產業規模突破5000億元.
關於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實施意見 (徵求意見稿)
各市 (州) 人民政府, 省政府各部門, 各直屬機構, 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 (廳字〔2017〕42號) , 提高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效率和服務水平, 全面落實藥品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的責任主體, 有力推動藥品醫療器械產業創新發展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用藥用械安全有效, 現就我省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 主要目標
(一) 臨床試驗機構明顯擴充. 建立科學高效, 真實可靠, 更加可追溯的臨床試驗機構的評價考核體系, 鼓勵臨床試驗機構和人員開展臨床試驗, 用5年時間爭取臨床試驗機構擴充至50家以上, 最大限度滿足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需求.
(二) 審評審批能力有效提升. 切實落實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的機構, 人員和經費, 推進藥品醫療器械審評, 檢驗機構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 加快建立職業化檢查員隊伍, 簡化審評審批流程, 優化創新生態, 全面提高我省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的有效性, 安全性和質量可控性. 爭取國家在川設立藥品審核查驗分中心.
(三) 上市藥品質量顯著提高. 加快推進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 全面落實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鼓勵政策, 力爭2018年底前完成國家基本藥物口服製劑與參比製劑質量一致性評價, 力爭5到10年時間完成已上市藥品注射劑的再評價工作.
(四) 藥械創新能力持續增強. 充分發揮 企業 的創新主體作用, 更好發揮成都天府國際生物城等藥物創新孵化園的引領作用, 推動我省藥品醫療器械等研發創新, 發揮中藥傳統劑型優勢研製中藥新藥, 全面落實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和持有人的法律責任. 力爭我省每年有5個以上的創新藥品醫療器械獲國家批准, 創新能力進入全國前列.
(五) 產業競爭能力大幅提升. 切實貫徹創新, 協調, 綠色, 開放, 共用的發展理念, 主動適應, 把握全球藥品醫療器械研發的前沿和高端, 激發醫藥產業創新活力.
降低醫藥產品從研發到上市全環節的制度性成本, 實現醫藥產業由中高速發展向中高端邁進, 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 多樣化的健康需求. 用5年的時間實現全省醫藥產業規模突破5000億元.
二, 重點任務
(六) 推進臨床試驗管理改革. 認真落實主要研究者的責任, 發起者和研究者的法律責任, 臨床試驗監督檢查的責任. 具備臨床試驗條件的機構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網站登記備案後, 方可接受註冊申請人委託開展臨床試驗.
鼓勵社會力量投資設立臨床試驗機構, 支援醫療機構, 醫學研究機構, 醫藥高等院校開展臨床試驗. 完善倫理委員會機制, 規範倫理審查工作, 提高倫理審查效率.
支援註冊申請人聘請第三方對臨床試驗機構進行評估認證, 鼓勵醫療機構設立專職臨床試驗部門, 配備職業化的臨床試驗研究者, 建立臨床試驗條件和能力的醫療機構等級評審, 評價考核體系, 完善臨床試驗激勵機制, 提升臨床研究綜合能力.
(七) 加強臨床試驗監督檢查. 建立和完善符合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範, 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的藥物研發平台和藥物臨床試驗平台.
支援拓展性臨床試驗, 加強對藥物臨床試驗機構開展人體生物等效性試驗項目的監督, 加強對非臨床研究, 臨床試驗的現場檢查和有因檢查, 檢查結果向社會公開.
對正在開展臨床試驗的用於治療嚴重危及生命且尚無有效治療手段疾病的第二類醫療器械, 經初步觀察可能獲益, 符合倫理要求的, 經知情同意後可在開展臨床試驗的機構內用於其他患者, 其安全性數據可用於註冊申請.
對經批準的境外未上市新藥, 協助申請人在境內同步開展臨床試驗工作. 在境外多中心取得的第二類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數據, 符合中國醫療器械註冊相關要求的, 適用於在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註冊申請.
鼓勵我省臨床試驗機構參與國際多中心臨床試驗. 嚴肅查處臨床試驗數據造假行為, 確保提交的研究資料和數據真實, 完整, 可追溯, 依法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八) 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 堅持自創為主, 創仿結合的創新發展思路, 落實創新藥物特殊審評審批制度, 建立省級藥品試驗數據保護制度; 借力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試點示範, 加速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鼓勵藥品醫療器械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加強新產品研發和已上市產品的繼續研究. 鼓勵藥品醫療器械企業引進高水平研發人才, 建立一支高素質的研發隊伍.
以臨床價值為導向, 鼓勵運用現代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傳統中成藥 (民族藥) , 鼓勵發揮中藥傳統劑型優勢研製中藥新藥, 加強中藥質量控制. 鼓勵 醫院 製劑質量標準提升和二次研發.
支援新藥臨床應用. 鼓勵和支援生物醫學材料, 核技術醫療設備, 醫學影像設備, 醫學檢驗設備, 腫瘤治療設備, 智慧診療設備, 中醫特色診療設備, 生物三維 (3D) 列印, 高端耗材等醫療器械研發.
(九) 加快創新藥械審評審批. 建立以審評為主導, 檢查檢驗為支撐的審評審批體系, 落實藥品製劑與原料藥, 藥用輔料和包裝材料關聯審評審批制度並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生產監管制度, 建立完善符合中藥特點的上市後管理制度和技術評價體系.
加強對臨床試驗早期, 中期指標顯示療效並可預測其臨床價值的藥械產品的指導, 督促企業制定風險管控計劃, 按要求開展研究.
建立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評審批通道, 對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等支援以及由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開展臨床試驗並經中心管理部門認可的第二類創新醫療器械,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給予優先審評審批.
(十) 抓好仿製藥一致性評價. 認真落實仿製藥審評審批以原研藥品作為參比製劑的規定, 督促省內藥品生產企業對已經批准上市的仿製藥, 分期分批按照規定的方法與參比製劑進行質量一致性評價, 按規定報送評價結果.
引導仿製藥研發生產, 鼓勵省內企業通過技術進步, 提高仿製藥的標準和質量. 嚴格執行國家規定, 對在規定期限內未通過質量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不予再註冊.
(十一) 落實持有人的主體責任. 推動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全面實施, 強化持有人對藥品醫療器械研究開發, 臨床試驗, 生產製造, 銷售配送, 不良反應報告的法律責任, 建立上市許可持有人直接報告不良反應和不良事件制度, 及時報告發生的不良事件, 評估風險情況, 主動開展再評價.
再評價發現產品不能保證安全, 有效的, 上市許可持有人應及時申請註銷上市許可. 對隱瞞不報或逾期報告的, 依法從嚴懲處,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依法撤銷第二類醫療器械上市許可.
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須將醫藥代表名單在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指定的網站備案. 醫藥代表負責藥品學術推廣, 嚴禁以學術推廣為名, 行藥品銷售之實, 一經查實, 按非法經營藥品論處.
(十二) 建立藥品醫療器械檔案.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組織省內藥品生產企業如實填寫藥品活性成分, 輔料, 原輔料來源, 生產工藝, 生產參數, 藥品說明等資訊.
逾期沒有登記的藥品批准文號, 要向社會公開, 進入藥品退市程序. 要根據國家有關部委公布的限制類, 鼓勵類藥品審批目錄和國家建立的上市藥品目錄集, 及時向社會或申請人公開藥品醫療器械載入目錄, 註冊申請和專利資訊, 試驗數據保護期等資訊, 引導創仿者有序申請, 科學合理制定研發和申報方案.
(十三) 健全審評質量控制體系. 加強審評審批能力和資訊化建設, 啟動創新藥品醫療器械註冊檢驗提速計劃. 組建以臨床醫學 (含中醫學) 專業人員為主, 藥學, 中藥學, 藥理毒理學, 中藥藥理學, 統計學等專業人員組成的藥品審評團隊, 組建由臨床醫學 (含中醫學) , 臨床診斷, 機械, 電子, 材料, 生物醫學工程等專業人員組成的醫療器械審評團隊.
完善電子通用技術文檔系統, 加強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的風險研判, 嚴格藥品注射劑審評審批, 加強技術審評過程中共性疑難問題研究, 研究制定技術審評標準, 減少審評自由裁量權.
除生產工藝等技術秘密外, 審評結論及依據全部公開. 制定註冊申請電子提交技術要求, 完善電子通用技術文檔系統, 逐步實現各類註冊申請的電子提交和審評審批.
(十四) 全面落實監督檢查責任.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建立藥品醫療器械生產全過程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 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執行情況的即時動態監督檢查制度, 市縣兩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建立藥品醫療器械經營全過程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執行情況的即時動態監督檢查制度, 實施好源頭嚴防, 過程嚴管, 風險嚴控.
強化飛行檢查力度, 加大抽驗批次和檢查頻次. 檢查發現的問題, 及時依法依規查處, 及時採取風險控制措施,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建立 '黑名單' 制度, 完善 '曝光台' 機制, 有效發揮質量公告的利劍作用, 向社會公開檢查和處罰結果, 使違法違規的人和行為無處遁形.
(十五) 落實工作人員保密責任. 認真執行《保密法》和保密規定, 參與 藥品 醫療器械受理審查, 審評審批, 檢查檢驗等監管工作人員, 對註冊申請人提交的技術秘密和實驗數據負有保密責任. 違反保密規定的, 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 涉嫌犯罪的, 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 保障措施
(十六) 加強組織領導. 省級有關部門各地區要充分認識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重要性必要性, 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 高度重視深化改革, 鼓勵創新工作, 並作為建設創新型國家, 建設美麗繁榮和諧四川的重要內容加以支援.
省食品藥品監管管理局要會同省編辦, 省發展改革委, 省經濟和資訊化委, 科技廳, 財政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衛生計生委, 省智慧財產權局, 省中 醫藥 局等部門, 充分發揮四川省藥品 醫療器械 審評審批制度改革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 及時研究解決深化改革, 鼓勵創新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
各部門要依法履職, 分工協作, 形成改革創新合力, 切實抓好任務落實, 切實把好從實驗室到醫院的每一道防線.
(十七) 加強通力協作.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要發揮好牽頭作用, 抓好改革創新具體實施, 協調推進任務落實. 省發展改革委要將臨床試驗機構建設納入醫療機構建設發展的重要內容, 加大醫療機構建設投入力度.
科技廳要抓好創新藥和創新醫療器械研發相關科技攻關, 爭取重大新藥創製重大專項資金, 重點研發計劃等支援. 省經濟和資訊化委要加強醫藥創新驅動轉型發展規劃和指導, 強化臨床用藥生產保障. 財政廳要做好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 檢查檢驗所需經費保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要建立和完善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機制, 及時按照規定將我省新藥械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
省衛生計生委及時將我省新藥械納入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範圍, 加強對臨床試驗機構的指導, 加強臨床試驗研究者倫理和專業知識培訓, 加強轉化醫學和臨床醫學結合. 省智慧財產權局要加強藥品醫療器械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省中醫藥局要做好中醫藥傳承發展和創新工作.
(十八) 加強隊伍建設. 充實藥品技術審評力量, 改革事業單位用人制度, 面向社會招聘人才, 實行合同管理, 工資和社會保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建立和完善單位績效工資分配激勵機制. 建立首席專業崗位制度, 科學設置崗位體系, 明確職責任務, 工作標準和任職條件等, 按崗聘用人員.
單設公益為主, 經營為輔的省級醫療器械審評檢查機構, 負責省內第二類醫療器械審評和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實施情況檢查, 爭取成為第二類醫療器械國家統一審評機構.
通過多形式的聘人用人機制和收入分配激勵機制, 積極推進以專職檢查員為主體, 兼職檢查員為補充的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 提升檢查效率和檢查水平. 積極爭取政府購買服務, 委託符合條件的社會力量參與國家授權的藥品醫療器械技術性審評工作.
(十九) 加強宣傳解讀. 切實抓好宣貫工作, 深入宣傳深化改革鼓勵創新的重大意義, 分期, 分批對不同對象開展培訓, 加強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重要政策, 重大措施解讀, 特別是與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有關工作人員, 要進行集中學習, 培訓, 領會檔案精神, 把握檔案實質.
要及時解答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問題, 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理性引導各方預期, 營造深化改革鼓勵創新的良好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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