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發布近10年來, 這份被公眾稱為 '限塑令' 的通知在限制和減少塑料袋使用方面效果明顯.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 特別是隨著近年來外賣, 快遞等行業的迅速發展, '限塑令' 的效果已逐漸弱化.
限塑令確實在一些領域產生了積極的作用. 據發改委去年發布的數據顯示, 限塑令實施以來, 超市, 商場的塑料袋使用量普遍減少2/3以上, 累計減少塑料袋達140萬噸左右, 相當於節約了840萬噸石油. 然而, 在小商店, 小食雜店, 小百貨店以及農貿市場, 集貿市場等場所, 依然隨處可見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 隨著快遞, 外賣行業的興起, 超薄塑料袋又蔓延到了這些領域.
儘管限塑令明確了幾個監管責任部門, 但在銷售末端或者使用末端主要由工商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進行監管, 銷售末端點多面廣, 交易量大, 工商或市場監管部門人力有限, 監管過程中難免會出現漏洞, 盲區和薄弱環節.
筆者認為, 限塑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到對銷售末端的封堵, 而是應該轉換思路和目光, 瞄上准三個 '源頭' .
一是堵住不合格塑料袋的生產源頭. 相對於銷售環節, 塑料袋的生產單位少了許多, 有利於相關部門集中精力進行監管. 對於正規的生產廠家, 利用巡查, 抽檢就能有效遏制不合格塑料袋. 對於較隱蔽的黑工廠, 黑作坊, 通過銷售環節順藤摸瓜倒查, 通過綜合巡查, 鼓勵舉報等方式多方搜集線索, 也不難發現其蹤跡, 而一旦發現黑工廠, 黑作坊, 就應依法堅決取締. 從生產環節掐住不合格塑料袋的脖子, 就斷了市場上不合格塑料袋的貨源, 監管效果就能事半功倍.
二是搞活新興替代包裝物的供給源頭. 政府可以通過稅收優惠, 發放補貼, 研發資金等政策引導企業加快對可降解環保塑料袋等新興替代包裝物的研發和推廣, 如果新興替代包裝物經濟, 實惠, 方便, 自然就能贏得市場與民眾的青睞, 用市場的力量就能達到限塑的效果.
三是暢通教育的源頭. 儘管限塑已有10年, 但很多人還不了解限塑的意義, 不清楚限塑的要求和義務. 政府有必要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對民眾的限塑教育, 廣泛宣傳限塑令, 告知民眾限塑的重要性以及限塑的目標, 具體措施, 增強民眾的限塑意識, 讓民眾理解限塑, 支援限塑, 參與限塑, 鼓勵引導民眾向超薄塑料袋說 '不' , 選擇使用節能環保的包裝方式或購物方式. 民眾有了限塑意識, 能夠參與進來, 限塑就有了最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