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普起訴海信再遭加州法院駁回 | 判決移交新加坡處理

當地時間12月5日, 加州北區法院正式就夏普訴訟海信一案作出判決, 支援了海信提出的動議, 並裁定該案件必須提交新加坡仲裁, 直至新加坡仲裁中心完成該案才有繼續審理的可能. 屆時, 如果夏普想繼續審理此案, 海信亦可提出動議駁回此案. '誠信' 這一全球普世價值觀獲得支援.

據了解, 今年5月, 新加坡仲裁中心已裁定夏普繼續履行合同, 不得擾亂海信在美洲區的正常經營. 兜兜轉轉半年之後, 夏普意欲繞開新加坡仲裁中心在美國本土打擊海信的如意算盤再次落空.

2015年, 夏普在經營極度困難的情況下, 將其在北美的墨西哥工廠和品牌交給海信運營, 夏普在北美起死回生, 穩步增長. 然而這段美好姻緣止於富士康收購夏普, 富士康向海信強勢要回夏普品牌權遭拒之後, 公開表達要 '採取破壞式的行動' 拿回夏普, '農夫與蛇' 的鬧劇一幕幕拉開: 先是今年5月, 富士康旗下夏普在新加坡仲裁失利後在美國加州和紐約發起訴訟: 以海信銷售低質, 低價夏普產品為由, 要求海信停止使用夏普品牌; 夏普後又緊急撤銷其在紐約的訴訟, 隨後又在加州法院修訂其訴狀, '索賠' 1億美金; 見海信毫無退縮之意, 夏普又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ITC) 向海信提起337調查申請.

然而, 不到半年, 夏普發起的訴訟一一被駁回: 先是12月13日,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 (DC) 地區法院作出命令, 批准海信要求駁回夏普起訴的動議, 同時對夏普申請禁令的動議予以否決; 後是加州法院駁回訴求, 並支援了海信對此提出的法律救濟.

有專家分析稱, 無論是法理還是人情, 夏普的訴求並未獲得支援, 海信在此間的成熟應對無疑對中國企業面對國際紛爭是一次教科書式的案例.

2016 GoodChinaBrand | ICP: 12011751 | China Exp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