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 王某祥在未經調查核實的情況下, 錄製 '塑料紫菜' 視頻在網路上造謠傳播, 給晉江紫菜生產企業造成巨大損失. 昨日, 晉江法院一審宣判涉 '塑料紫菜' 網路造謠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詐勒索罪, 判處其有期監禁1年10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晉江法院查明, 今年4月25日, 王某祥在食用晉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紫菜後, 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 在沒有依據, 未向相關部門反映, 未經調查核實的情況下, 錄製 '紫菜是塑料做的' 視頻並發布微信朋友圈. 隨後, 王某祥主動聯繫被害公司, 並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員陳某索要人民幣10萬元, 威脅稱若該公司不想解決, 就把事情鬧大. 被害公司於當日報警.
4月26日上午, 陳某向公司請示後表示願意支付5.3萬元, 王某祥堅持要10萬元, 並揚言再不給就漲到15萬元. 當日, 被害公司迫於壓力在公安機關不知情的情況下向王某祥匯款5.3萬元.
晉江法院另查明, 經檢測, 涉案紫菜系合格產品. 案發後, 王某祥主動投案, 家屬代其向被害公司退還贓款5.3萬元.
庭審中, 王某祥對其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晉江法院認為: 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採取威脅手段, 強行索要他人財物, 數額巨大, 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 結合其有自首情節, 認罪悔罪態度好, 退出全部贓款及預繳全部罰金等情節, 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王某祥有期監禁1年10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晉江法院提醒: 廣大消費者勿輕信謠言, 以訛傳訛, 如果捏造並散布虛假事實, 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 商品信譽, 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可能構成損害商業信譽, 商品聲譽罪, 若還有其他違法行為, 則可能擇一重罪定罪或者數罪併罰. 本案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用視頻威脅受害公司, 並強行索要財物, 數額巨大, 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