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逼】高通再訴蘋果侵權, 要求在美國禁售iPhone X

1.高通再訴蘋果侵權,要求在美國禁售iPhone X; 2.專利大戰升級 蘋果斥責高通為 '專利流氓' ; 3.真是精彩! 看高通和蘋果之間的專利互訴大戲如何上演? 4.歐盟委員會發布《關於制定標準必要專利的歐盟方法通訊》; 5.OECD: 2010~2015年全球AI專利數平均每年成長6%; 6.蘋果贏得TrueDepth相機的專利權, 可用於支援3D界面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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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通再訴蘋果侵權,要求在美國禁售iPhone X;

據科技博客AppleInsider北京時間11月30日報道, 就在蘋果公司指控高通公司的驍龍處理器侵犯其至少8項專利後, 高通在周三對蘋果提起新訴訟, 指控蘋果iPhone X, iPhone 8以及iPhone 7侵犯其5項專利.

高通向美國加州南區地方法院提交了這項訴訟. 高通稱, 蘋果侵犯公司的5項專利涵蓋射頻收發器, 移動處理器的功效, 設備電源管理以及基於景深數據的映像增強技術.

本案涉及的首項高通美國專利的專利號為No. 9,154,356, 名為 '用於載波聚合的低噪音放大器' . 它和第二項專利 '整合多個低噪音放大器模組的射頻前端' 有一定關聯, 後一項專利的專利號為No. 9,473,336. 兩項專利都討論了能夠實現與蜂窩運營商通信的方法.

高通此次訴訟涵蓋了多款蘋果設備, 包括了去年的iPhone 7系列手機以及今年新發布的iPhone 8, iPhone X. 具體來說, iPhone 7使用的射頻技術侵犯了高通的放大和聚合智慧財產權, iPhone 8/8 Plus以及iPhone X侵犯了高通的放大器設計專利. 蘋果目前的手機還侵犯了上述第一項專利中介紹的通信方法.

高通訴訟檔案

而且, 高通還指控iPhone 7/7 Plus使用的A10片上系統晶片侵犯其No. 8,063,674號美國專利. 這項專利名為 '多重供壓充電/省電探測器' , 介紹了在通電和斷電網路中降低功耗的方法, 例如蘋果A10的核心和控制網路.

高通美國專利號為No. 9,552,633的 '存儲器陣列的動態字線驅動器和解碼器' 專利也與A10有關, 尤其是靜態隨機存儲器.

最後, 高通利用美國專利號為No. 9,552,633的 '立體視頻深度感知增強' 專利, 來指控蘋果採用雙鏡頭相機的iPhone機型, 包括iPhone 7 Plus, iPhone 8 Plus以及iPhone X. 高通特別指出, 這項專利涵蓋了基於相機偏移模組所捕獲景深圖數據的映像增強技術.

蘋果在發布Phone 7 Plus時推出了 '人像模式' , 並在iPhone 8和iPhone X中增加了 '人像光線' (Portrait Lighting)功能, 利用iPhone兩個攝像頭模組拍攝的映像在空間定向上的不同, 建立一個景深圖.

高通要求法院對蘋果的這些侵權設備發布禁令, 並尋求未指定金額的賠償金和相關費用.

這樁訴訟是高通和蘋果在全球大打訴訟戰的最新一起. 今年1月, 蘋果指控高通剋扣了近10億美元的專利費退款. 就在周三早些時候, 蘋果對高通提起反訴, 指控驍龍處理器侵犯其至少8項電池續航專利.

高通也發起反擊, 對蘋果提出了一系列訴訟, 認為蘋果的法律行動只是為了獲得有利授權費條款的一個策略. 鳳凰科技

2.專利大戰升級 蘋果斥責高通為 '專利流氓' ;

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11月30日下午消息, 蘋果與供應商高通重生齷齪, 再起爭端, iPhone製造商指控移動晶片設計商的行為如同像一個 '專利流氓' .

最新的訴訟和銳利的言辭引發華爾街的擔憂, 認為隨著兩者關係不斷惡化, 蘋果可能在生產下一代iPhone智能手機時, 放棄採用高通的數據機晶片.

自2017年年初以來, 兩家公司之間的法律糾紛不斷增多. 蘋果指控高通對智慧財產權收費過高, 屬於反競爭性行為. 而晶片製造商表示, 如果沒有自己的創新, 蘋果不可能發明iPhone. 今年七月, 高通公司開始指控蘋果涉嫌專利侵權, 並尋求在幾個關鍵市場啟動對蘋果智能手機的進口禁令.

本周三早上, 蘋果公司對七月的訴訟作出了最新回應, 指控高通侵犯了該公司的電池管理專利. 蘋果表示, 高通公司將蘋果的高效電源發明技術置入旗艦驍龍800和820處理器, 使包括三星Galaxy S7在內的Android智能手機的功率大大增強.

iPhone製造商指控高通的行為如同專利流氓, 即囤積智慧財產權, 卻不製造任何真正的產品, 專靠收取訴訟費過活. 此舉標誌著兩家公司的關係已達冰點.

蘋果在本周三的法律檔案中寫道: '這起案件講述了兩家公司的故事. 一方面, 我們蘋果公司創造了現代智能手機這一產品類別, 賦予iPhone以尖端設計, 易於連接和最高級的電池壽命, 並配以使手機變得智能的大量互動式應用程序. 而另一方面, 雖然高通公司早期開發的基本技術可使手機進行電話語音通話, 但這些技術已經過時. '

蘋果沒有具體說明所要求的專利侵權賠償金額. 今年一月, 高通公司與其最大客戶蘋果公司首次交惡, 兩者間的法律糾紛使高通公司的股價大幅下跌.

由於股票表現差強人意, 高通公司的競爭對手晶片製造商博通公司趁虛而入, 擬以1300億美元收購高通, 但遭到高通董事會以出價太低為由予否決. 預計博通將在未來幾周內轉向惡意收購, 並準備與高通展開代理大戰. (楊戈)

3.真是精彩! 看高通和蘋果之間的專利互訴大戲如何上演?

集微網綜合報道, 據外媒報道, 蘋果周三對高通提起反訴, 指控高通的Snapdragon手機晶片侵犯了蘋果的 8 項專利權. 而值得注意的是, 隨後, 高通也在周三針對蘋果最新款 iPhone 中的 5 項技術提出了專利權訴訟.

實際上, 高通和蘋果之間的專利訴訟從今年一月份開始就沒有間斷過. 今年 7 月, 高通指控蘋果侵犯了數項與幫助手機獲得更長電池續航時間有關的專利. 隨後, 蘋果否認其侵犯了高通的電池壽命專利, 並聲稱高通的專利是無效的.

但是蘋果本周三在聖地亞哥美國地方法院提交了一份檔案, 修改了它對高通對其指控作出的回應. 蘋果聲稱自己擁有至少 8 項電池壽命專利, 而恰恰是高通侵犯了這些專利.

據悉, 蘋果的專利包括確保手機處理器的每個部分只提取所需的最低電量, 在不需要的時候關閉處理器的某些部分, 並且讓休眠和喚醒功能能夠更好地工作.

蘋果在檔案中稱, 高通的Snapdragon 800和820處理器侵犯了這些專利. 蘋果在起訴書中寫道: '在該案中, 高通開始尋求擁有這些專利權之前, 蘋果在數年前就已經開始尋求這些專利了. ' 同時, 蘋果還在反訴中向高通提出了索賠要求.

在蘋果對高通提起訴訟之後, 高通馬上進行了反擊, 也針對蘋果最新款iPhone中的技術提出了專利權訴訟.

高通在加州南部地方法院起訴稱, 蘋果侵犯了該公司的 5 項專利權, 其中涉及射頻收發器, 移動 CPU 電源效率, 設備電源管理, 以及基於景深數據的映像增強等. 高通在這起案件中提到了蘋果的多款產品, 包括iPhone 7, iPhone 8和iPhone X.

其中兩項專利分別為美國專利號9154356的 '載波聚合的低雜訊放大器' 和美國專利號9473336的 '射頻前端整合多個低雜訊放大器模組' . 這兩項專利技術描述了移動終端與運營商設備通信的方法.

此外高通認為, 蘋果iPhone 7系列手機中A10處理器使用了美國專利號8063674的專利. 這項專利描述了在電源開關控制網路, 例如蘋果A10處理器核心和控制網路中降低能耗的方法.

A10處理器還被控侵犯了美國專利號7693002的專利. 這項專利涉及SRAM的記憶體控制邏輯.

對於雙攝像頭iPhone的拍照技術, 高通認為蘋果使用了美國專利號9552633的專利. 這項專利描述了如何基於照片中的景深資訊來優化映像.

高通請求法庭對此展開庭審, 並尋求針對這些設備的禁令, 以及數額未定的損失賠償和相關費用.

4.歐盟委員會發布《關於制定標準必要專利的歐盟方法通訊》;

集微網消息, 為確保能夠在 SEP 框架下實現利益平衡, 順利推進以及可預測性, 歐盟委員會將確立一系列原則. 針對於此, 近日歐盟委員會還公布了《關於制定標準必要專利的歐盟方法通訊》 (以下簡稱 '《歐盟方法》' ) .

該《歐盟方法》由前言, 擴大專利披露的透明度, 針對SEP的FRAND許可條款的一般原則, 關於SEP的可預測的執行環境, 公開開源和標準, 結論這六個部分組成. 此外, 該《歐盟方法》沒有法律強制力, 僅供參考.

同時, 歐盟委員會稱, 《歐盟方法》考慮了行業的組織特點和效率因素等, 為SEP許可提出了全面方法和關鍵原則, 並將持續監督SEP許可市場, 而且將特別關注物聯網技術.

以下是《歐盟方法》的概括要點:

一, 前言

為確保能夠在SEP框架下實現利益平衡, 順利推進以及可預測性, 歐盟委員會將確立一系列原則, 這些原則需要滿足兩大目標: 一方面向專利權人提供充足和公平的回報, 以激勵其在標準中納入頂尖技術並推動技術發展; 另一方面基於專利使用者的公平獲取條件, 保障標準化技術的順利, 廣泛傳播.

本《歐盟方法》沒有法律強制力, 僅供參考.

二, 擴大專利披露的透明度

專利的存在, 範圍和相關性的資訊對於專利許可協商來說十分重要. 但是, 目前SEP使用者只能獲取專利發展組織 ( 'SDO' ) 管理的申報資訊, 而這些資訊缺乏透明度. 為提升SEP資訊的透明度, 歐盟委員會認為需要採取下列措施:

(一) 提升SDO資料庫中資訊的質量和可獲取性

首先, 應當通過體驗感友好的界面讓用戶易於獲取數據. 其次, 應當減少重複和其他明顯錯誤. 最後, 應當連接專利局的資料庫.

(二) 開發一款有助於許可溝通的資訊工具

在許可協商過程中, 專利持有人需要向SEP使用者證明專利組合對標準的必要性和上述專利被侵犯的具體情況, 因此有必要對此進行投入.

1.最新且更加準確的申報

在標準制定的過程中, 技術方案可能會發生變化, 初期申報的專利可能不再滿足要求, 但後期一般不再審查. 因此, 在標準制定後, 專利權人應當審查申報的相關性.

2.必要性審查

關於專利的必要性審查, 需要找有技術能力和市場認可度的獨立第三方進行, 同時也需在成本上進行平衡.

3.實施方法

在必要性審查方面, 專利局可能是利用協同增效性和節約成本的上位選擇. 歐盟委員會將支援這方面的可行性研究, 可能會確定一個獨立的歐洲機構負責SEP必要性的審查工作.

三, 針對SEP的FRAND許可條款的一般原則

(一) 許可原則

關於FRAND的定義, 沒有統一的標準. '公平' 和 '合理' 的定義隨著行業和時期的變化而變化, 但應當考慮效率, 雙方對許可費的合理期待, 使用者利用標準進行廣泛傳播等因素. 歐盟委員會鼓勵市場參與者進行行業內部討論, 並且結合本章中的原則建立統一的許可實踐.

歐盟委員會認為應當考慮下列智慧財產權估值原則:

1.許可條款應當清晰指明專利化技術的經濟價值.

2.在根據FRAND原則估值時, 應當考慮專利給專利化的技術增加的現有價值, 而不考慮跟專利化技術無關的產品在市場上取得的成功.

3.在根據FRAND原則估值時, 應當考慮對專利持有人進行持續激勵, 鼓勵其在可行的情況下將最好的技術納入標準.

4.在確定FRAND價值時, 為避免專利費堆疊, 不能單獨考慮一個SEP的許可費率, 而是應當考慮該標準的合理總體費率.

(二) 效率和無歧視

FRAND原則中的無歧視因素是指, 專利權人不能歧視在 '類似處境' 中的使用者. 由於FRAND沒有統一標準, 所以認定無歧視的方法隨著行業和商業模式的不同而不同.

友好協商的判斷:

1.考慮效率因素.

2.將許可協商的交易成本降到最低.

3.在交叉許可廣泛的情況下, 應當考慮該實踐帶來的效率.

4.對於在全球流通的產品, 在世界範圍內通行的SEP許可可能滿足效率要求.

(三) 促進應用SEP許可的專利池和許可平台

歐盟委員會鼓勵SDO和SEP持有人通過專利池或者其他許可平台, 在保障充分透明度和可預測性的情況下, 發展有效方法推動物聯網環境中面向大量使用者的專利許可.

(四) 利用和深化SEP專業知識

歐盟委員會將監督許可實踐, 並將特別關注物聯網行業. 其還將設立一個專家小組, 在行業許可實踐, 知產估值和FRAND認定方面深化經驗.

四, 關於SEP的可預測的執行環境

本章爭議交點為禁令救濟的可行性, 既要維護專利權人對抗專利侵權行為, 又要解決專利使用人面臨專利劫持的問題.

(一) 華為訴中興案中禁令救濟的可行性

歐盟委員會認為下列適用華為訴中興案的國內判例法的相關要點為市場參與主體提供額外指引:

1.大量法院強調, 潛在的SEP被許可人需要獲取足夠詳細和相關的資訊, 進而判斷SEP組合的相關性以及是否符合FRAND原則. 歐盟委員會在分析FRAND要約和反要約時, 下列事項需要詳盡解釋: 專利對於標準的必要性, SEP使用者涉嫌侵權的產品, 使用費計算和FRAND原則中的非歧視要素.

2.反要約應當實在和具體, 不能僅限於反對SEP持有人的要約和引用第三方確定的費率, 應當包括在特定產品中使用標準的資訊.

3.反要約提出的及時性沒有一個固定標準, 要根據具體案件判斷.

(二) 考慮比例性

禁令可能對商業, 消費者和公共利益產生廣泛影響, 應當根據具體案件評估比例性.

(三) 基於專利組合的訴訟

SEP持有人可以提供多個專利, 包括非SEP, 但是不能要求被許可人為獲得許可接受這些額外的專利. 為了符合FRAND原則, 反要約應當與一個許可所需的所有SEP有關, 而不能僅基於單獨的專利.

(四) 多元糾紛解決機制

歐盟委員認為仲裁和調解更加便捷而且節約成本, 將鼓勵這種多元糾紛解決方式.

(五) 專利主張實體和SEP

隨著越來越多專利主張實體介入SEP許可市場並對歐盟境內市場產生負面影響, 歐盟委員會將對此持續監督.

(六) 提升意識

市場參與者, 特別是SDO和SEP持有人, 需要主動提升關於FRAND許可過程及其影響的意識, 尤其是中小型企業.

五, 公開開源和標準

歐盟委員會將與市場參與者, 公開來源的群體和SDO等一起, 通過研究和分析促進公開來源和標準化的有效互動.

六, 結論

歐盟委員會考慮了行業的組織特點和效率因素等, 為SEP許可提出了全面方法和關鍵原則, 並將持續監督SEP許可市場, 而且將特別關注物聯網技術.

5.OECD: 2010~2015年全球AI專利數平均每年成長6%;

世界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最新公布的《2017年科學, 技術與產業計分板》(OECD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dustry Scoreboard 2017)顯示, 隨著人工智慧(AI)相關科技快速發展, 全球AI相關專利數已由2010年的13,617項, 成長為2015年的18,429項, 平均每年成長6%, 是其他領域專利數平均年增率的2倍. 其中日本, 韓國, 美國, 歐盟28國, 大陸與台灣為擁有AI相關專利數最多的前六大地區. 上述地區合計擁有的AI專利數佔全球93.8%. 不過日本, 美國與歐盟28國擁有的AI專利數佔比, 由2000~2005年的35.8%, 23.2%與19.1%, 分別下滑為2010~2015年的27.9%, 17.2%與11.9%. 韓國, 大陸與台灣則是由10.5%, 1.7%與3.6%, 揚升為17.5%, 10.4與8.9%. OECD表示, 如機器學習等AI科技的突破, 再加上巨量資料(Big Data)與雲端運算等新興科技, 加深了AI的潛在影響力. 以醫療診斷相關技術專利為例, 2010~2015年約有30%醫療診斷技術專利與AI技術有關. 此外, 與機器學習相關的科學出版品也呈現顯著成長. 目前美國在此一研究領域的出版品數, 居全球之冠. 其次為大陸地區. 印度與英國則是排名第三與四. 資料顯示, 過去15年大陸科學研究的質與量正在快速成長. 不僅出版品數量已居全球第二, 2016年當地出版品被引用的次數佔比也以14.01%, 僅次於美國的25.53%(歐盟28國共佔32.25%). 2005年大陸出版品被引用的次數佔比仍僅為3.86%; 同年美國出版品引用佔比為38.19%. DIGITIMES

6.蘋果贏得TrueDepth相機的專利權, 可用於支援3D界面手勢

美國專利商標局今天正式發布了一系列關於蘋果公司的69項新授權專利. 在這個特定的報告中, 我們介紹了蘋果公司授權的3D界面發明, 它可以通過與用戶手勢的交互來控制Mac的功能. 在這背後的團隊是蘋果公司擁有多項專利的以色列PrimeSense公司, 其也是蘋果公司TrueDepth相機和點狀投影機背後的團隊, 而蘋果公司的負責硬體技術的高級副總裁Johny Srouji在接受以色列媒體的採訪時證實了這一點. 那麼, Face ID和先進的用於手勢控制的3D用戶界面是否會在未來的iMac及更高版本中出現呢?

授權專利: 使用深度感測器的3D UI會話控制

蘋果最新的授權專利涵蓋了與計算機化系統的用戶界面相關的發明, 特別是涉及基於三維感測的用戶界面.

具體來說, 該發明涵蓋了一種方法, 包括通過執行非接觸式三維 (3D) 用戶界面的計算機接收表示手勢的多個3D坐標, 這些手勢位於耦合到電腦當中的感測設備的視場內.

3D界面和姿勢

三維 (3D) 用戶界麵包括涉及沿著空間中的垂直軸的上升運動的手勢, 以及在檢測到手勢完成時將非接觸式3D用戶界面從鎖定狀態轉換到解鎖狀態.

蘋果的專利圖. 圖6A, 6B, 6C和6D的示意圖展示了非接觸式3D用戶界面對用戶手的垂直移動的響應.

3D界面和手勢

蘋果公司的授權專利最初是在Q提交的, 現在由美國專利商標局公布.

蘋果公司授予Micha Galor, Jonathan Pokrass和Amir Hoffnung作為最初於2016年12月提交的授權專利9,829,988的發明人. 青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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