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積電指, 徐男在台積電任職6年, 工作內容與28納米製程完全無關, 離職前卻影印此製程的檔案數據. 徐男今年初已被公司解聘, 公司亦報請檢調偵辦, 以及將通知華力微, 不得使用不法取得的台積電商業機密.
經檢方調查, 徐男任職期間, 非法重製有關台積電28納米重要製程檔案, 並已接受華力微的工作邀約, 目前華力微正全力發展28納米製程晶圓代工業務. 檢方調查後認定, 徐男觸犯意圖在中國大陸非法使用營業秘密罪, 對徐男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後認定, 徐男觸犯營業秘密法第13條, 意圖在中國大陸非法使用營業秘密罪, 將他提起公訴, 新竹地院昨天審結宣判, 判處監禁1年6月, 緩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