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夏普之戰升級 | 美洲市場變炙手可熱

昨天, 海信集團宣布, 旗下上市公司已經向北京和青島兩地法院發起訴訟, 指控夏普多達十幾款在中國國內銷售的電視機產品侵犯海信發明專利權.

在訴狀中, 海信要求法院判令夏普立即停止侵犯其專利權, 停止製造, 銷售, 許諾銷售侵權產品, 及銷毀侵權產品等訴求, 兩地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

這半年鬧的沸沸揚揚的夏普品牌爭奪案, 絲毫沒有走進尾聲的意思.

案件梳理

2017年6月9日, 夏普在美國加州法院和紐約州法院起訴海信集團有限公司等四家海信公司. 稱海信在美國以 'SHARP' 品牌銷售低質低價的液晶電視, 損害夏普品牌形象, 要求海信停止使用SHARP商標, 並提出至少1億美元的損害賠償. 隨後, 夏普在加州更換律師, 修訂訴狀, 追加海信國際營銷(香港)美洲投資有限公司為被告.

6月16日, 夏普在紐約法院撤回訴訟, 但在加州高級法院的訴訟繼續進行, 理由是專註加州案件的訴訟.

7月3日, 在海信以跨國企業紛爭的要求下, 加州訴訟案的審理工作被移交至聯邦法院. 隨後夏普申請移回加州高級法院.

7月17日, 夏普以海信在美銷售智能電視專利侵權為由, 在美國紐約州南部地區的聯邦再次起訴後者, 並要求禁售產品.

8月18日, 海信申請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對雙方品牌授權協議糾紛進行仲裁, 結果是國際仲裁中心下令禁止雙方在公共場合談論此糾紛, 但品牌糾紛案並未就此結束.

8月底, 夏普以海信侵犯其專利為由, 要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ITC)調查中國海信集團.

9月, 美國ITC同意將就夏普提告海信可能侵害SHARP網路電視專利一案展開調查.

10月, 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法院正式駁回夏普申請將此案移送回加州高級法院的動議, 但就兩者的糾紛並未作出判斷.

燙手山芋

眾所周知, 夏普是日本著名的電器和電子公司, 是液晶顯示器的發明者. 然而對液晶的過度投資, 也將 '液晶之父' 拖入困境.

夏普曾巨額投資了大阪的首個10代線堺液晶工廠, 然而卻趕上08年經濟危機, 市場需求下降. 面對這樣的情況, 為了避免不開工而造成的財政赤字, 夏普堅持繼續量產液晶屏幕.

與此同時, 韓元大幅貶值, 液晶面板價格更具優勢. 而夏普的RGBY新技術並不怎麼被市場認可, 此前也有未能及時交貨的不良信用記錄.

外憂內患之下, 夏普陷入了連年虧損的景況. 隨後, 在今年8月, 夏普被富士康母公司鴻海以3888億日元(約38億美元)獲得66%的股權, 隨即也開始了對於前者大刀闊斧的改革.

然而問題出在夏普賣身鴻海之前, 已經將部分海外業務出售給了其他公司運營.

2014年9月26日, 夏普公告表示, 將在歐洲的電視機生產, 銷售授權給斯洛伐克電視機製造商UMC(Universal Media Corporation).

2015年7月31日, 夏普又與海信聯合宣布, 後者獲得夏普墨西哥公司100%股份, 並同時獲得夏普電視在美洲地區(巴西除外)的品牌使用權和所有渠道資源, 為期5年.

鴻海接手夏普後, 首先做的就是從之前的拋售不良業務轉變為衝擊消費電器第一陣營, 而這並不是單獨依賴中國市場所能完成的.

2016年12月, 鴻海就以104.19億日元將UMC納入麾下, 取回夏普電視歐洲市場的品牌授權權利. 然而對於美國市場, 卻一直無法與海信談攏.

炙手可熱

來自奧維雲網的數據顯示, 我國彩電市場第一季度零售規模1179萬台, 同比下降5.2%;第二季度零售規模1002萬台, 同比下降9.6%;第三季度零售規模1041萬台, 同比下降12.9%.

在經曆了互聯網品牌電視價格戰後, 被透支的中國大陸市場面臨著銷量數據的負增長, 而同為電視三大市場的北美市場, 就成了兵家必爭之地了.

根據IHS在2017年歐洲有線電視大會發布的白皮書顯示, 北美2016年出貨量為1170萬台, 預期2020年將增長一倍以上至2590萬台.

青島海信國際營銷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朱聃曾在接受採訪時提到, 2017年美國市場夏普品牌的電視總銷量對比同期增長47%, 4K電視機的增長速度為360%. 更有分析指出, 海信的美國銷量, 70%為夏普品牌.

而對於鴻海而言, 夏普的收購不但意味著補足群創等企業, 提升在面板行業的地位, 還意味著鴻海獲得了一個在全球範圍內有知名度的電子消費品牌.

以代工為主營業務的鴻海一直受到低利潤率的困擾. 以2017年第三季度為例, 鴻海營收1.08萬億新台幣, 淨利潤僅210億美元, 淨利率為1.94%. 而以蘋果為例的電子消費巨頭, 2017年第四財季營收525.79億美元, 淨利潤為107.14億美元, 淨利率高達20%.

此外, 除了利潤率偏低, 集團的盈利能力還受代工產品銷量的限制. 為了擺脫這種局面, 鴻海近兩年也在積極拓展業務類型, 其中收購夏普, 諾基亞等品牌涉足電子消費生產銷售就是提升利潤的重要舉措之一.

臥榻之側豈容他人安睡, 鴻海想發展夏普品牌電視, 重要的美洲市場被競爭對手把握始終是個隱患.

首先在未來幾年內, 夏普無法在高增速的美洲市場獲利. 其次, 由于海信並非獲得品牌的永久使用權, 那麼發展重心將逐步向自有品牌傾斜, 海信是肯定不會悉心培養後再拱手他人. 最後, 為了打壓競爭對手, 不能排除海信在協議期後期惡性運營夏普品牌.

然而, 雙方的一系列互訴或收效甚微. 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法研究中心研究員李俊慧此前在採訪中表示, 專利侵權案需要有官方機構調取各項數據進行鑒定, 取證困難, 訴訟耗時較長, 且有可能最終面臨專利無效的風險.

雙方的一系列訴訟行為, 實則想通過打壓對手品牌從而逼迫對手妥協. 現在各大企業之間競爭激烈, 專利作為一項防禦壁壘已經成為商戰中的重要武器. 然而, 按照現在雙方的發展趨勢看, 這場品牌爭奪戰還將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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