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夏普之战升级 | 美洲市场变炙手可热

昨天, 海信集团宣布, 旗下上市公司已经向北京和青岛两地法院发起诉讼, 指控夏普多达十几款在中国国内销售的电视机产品侵犯海信发明专利权.

在诉状中, 海信要求法院判令夏普立即停止侵犯其专利权, 停止制造, 销售, 许诺销售侵权产品, 及销毁侵权产品等诉求, 两地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

这半年闹的沸沸扬扬的夏普品牌争夺案, 丝毫没有走进尾声的意思.

案件梳理

2017年6月9日, 夏普在美国加州法院和纽约州法院起诉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海信公司. 称海信在美国以 'SHARP' 品牌销售低质低价的液晶电视, 损害夏普品牌形象, 要求海信停止使用SHARP商标, 并提出至少1亿美元的损害赔偿. 随后, 夏普在加州更换律师, 修订诉状, 追加海信国际营销(香港)美洲投资有限公司为被告.

6月16日, 夏普在纽约法院撤回诉讼, 但在加州高级法院的诉讼继续进行, 理由是专注加州案件的诉讼.

7月3日, 在海信以跨国企业纷争的要求下, 加州诉讼案的审理工作被移交至联邦法院. 随后夏普申请移回加州高级法院.

7月17日, 夏普以海信在美销售智能电视专利侵权为由, 在美国纽约州南部地区的联邦再次起诉后者, 并要求禁售产品.

8月18日, 海信申请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对双方品牌授权协议纠纷进行仲裁, 结果是国际仲裁中心下令禁止双方在公共场合谈论此纠纷, 但品牌纠纷案并未就此结束.

8月底, 夏普以海信侵犯其专利为由, 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ITC)调查中国海信集团.

9月, 美国ITC同意将就夏普提告海信可能侵害SHARP网络电视专利一案展开调查.

10月, 美国加州北区联邦法院正式驳回夏普申请将此案移送回加州高级法院的动议, 但就两者的纠纷并未作出判断.

烫手山芋

众所周知, 夏普是日本著名的电器和电子公司, 是液晶显示器的发明者. 然而对液晶的过度投资, 也将 '液晶之父' 拖入困境.

夏普曾巨额投资了大阪的首个10代线堺液晶工厂, 然而却赶上08年经济危机, 市场需求下降. 面对这样的情况, 为了避免不开工而造成的财政赤字, 夏普坚持继续量产液晶屏幕.

与此同时, 韩元大幅贬值, 液晶面板价格更具优势. 而夏普的RGBY新技术并不怎么被市场认可, 此前也有未能及时交货的不良信用记录.

外忧内患之下, 夏普陷入了连年亏损的景况. 随后, 在今年8月, 夏普被富士康母公司鸿海以3888亿日元(约38亿美元)获得66%的股权, 随即也开始了对于前者大刀阔斧的改革.

然而问题出在夏普卖身鸿海之前, 已经将部分海外业务出售给了其他公司运营.

2014年9月26日, 夏普公告表示, 将在欧洲的电视机生产, 销售授权给斯洛伐克电视机制造商UMC(Universal Media Corporation).

2015年7月31日, 夏普又与海信联合宣布, 后者获得夏普墨西哥公司100%股份, 并同时获得夏普电视在美洲地区(巴西除外)的品牌使用权和所有渠道资源, 为期5年.

鸿海接手夏普后, 首先做的就是从之前的抛售不良业务转变为冲击消费电器第一阵营, 而这并不是单独依赖中国市场所能完成的.

2016年12月, 鸿海就以104.19亿日元将UMC纳入麾下, 取回夏普电视欧洲市场的品牌授权权利. 然而对于美国市场, 却一直无法与海信谈拢.

炙手可热

来自奥维云网的数据显示, 我国彩电市场第一季度零售规模1179万台, 同比下降5.2%;第二季度零售规模1002万台, 同比下降9.6%;第三季度零售规模1041万台, 同比下降12.9%.

在经历了互联网品牌电视价格战后, 被透支的中国大陆市场面临着销量数据的负增长, 而同为电视三大市场的北美市场, 就成了兵家必争之地了.

根据IHS在2017年欧洲有线电视大会发布的白皮书显示, 北美2016年出货量为1170万台, 预期2020年将增长一倍以上至2590万台.

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聃曾在接受采访时提到, 2017年美国市场夏普品牌的电视总销量对比同期增长47%, 4K电视机的增长速度为360%. 更有分析指出, 海信的美国销量, 70%为夏普品牌.

而对于鸿海而言, 夏普的收购不但意味着补足群创等企业, 提升在面板行业的地位, 还意味着鸿海获得了一个在全球范围内有知名度的电子消费品牌.

以代工为主营业务的鸿海一直受到低利润率的困扰. 以2017年第三季度为例, 鸿海营收1.08万亿新台币, 净利润仅210亿美元, 净利率为1.94%. 而以苹果为例的电子消费巨头, 2017年第四财季营收525.79亿美元, 净利润为107.14亿美元, 净利率高达20%.

此外, 除了利润率偏低, 集团的盈利能力还受代工产品销量的限制. 为了摆脱这种局面, 鸿海近两年也在积极拓展业务类型, 其中收购夏普, 诺基亚等品牌涉足电子消费生产销售就是提升利润的重要举措之一.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安睡, 鸿海想发展夏普品牌电视, 重要的美洲市场被竞争对手把握始终是个隐患.

首先在未来几年内, 夏普无法在高增速的美洲市场获利. 其次, 由于海信并非获得品牌的永久使用权, 那么发展重心将逐步向自有品牌倾斜, 海信是肯定不会悉心培养后再拱手他人. 最后, 为了打压竞争对手, 不能排除海信在协议期后期恶性运营夏普品牌.

然而, 双方的一系列互诉或收效甚微.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俊慧此前在采访中表示, 专利侵权案需要有官方机构调取各项数据进行鉴定, 取证困难, 诉讼耗时较长, 且有可能最终面临专利无效的风险.

双方的一系列诉讼行为, 实则想通过打压对手品牌从而逼迫对手妥协. 现在各大企业之间竞争激烈, 专利作为一项防御壁垒已经成为商战中的重要武器. 然而, 按照现在双方的发展趋势看, 这场品牌争夺战还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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