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 本次海信發起的涉案專利主要為 '一種背光控制方法, 裝置和LED電視' 以及 '背光碟機動電路和電視機' 等兩項專利, 並均在有效期內. 海信在訴狀中要求法院判令夏普立即停止侵犯其專利權, 停止製造, 銷售, 許諾銷售侵權產品, 及銷毀侵權產品等訴求, 兩地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
實際上, 海信與夏普之間的專利訴訟一直沒有間斷過. 2017年6月9日, 夏普圍繞北美市場液晶電視銷售的品牌使用權問題, 在美國加州法院對中國海信集團提起訴訟, 要求海信停止使用夏普電視事業品牌, 並要求損害賠償至少 1 億美元.
6月16日, 台灣鴻海旗下夏普撤回對中國海信的訴訟; 隨後, 7月17日, 夏普於紐約州南部聯邦地方法院提起專利侵害訴訟, 控告中國大陸海信集團在美國製造與銷售的部分電視機產品, 侵害夏普的 WLAN 相關專利技術. 夏普要求海信永久禁止銷售侵權產品, 並要求損害賠償.
不過, 夏普在美國起訴海信一事似乎進展受阻. 據海信方面稱, 夏普對海信在美國的訴訟先是緊急撤訴, 11月13日,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 (DC) 地區法院作出命令, 批准海信要求駁回夏普起訴的動議, 同時對夏普申請禁令的動議予以否決.
看來, 對於夏普的訴訟攻擊, 海信也不再選擇坐以待斃, 而將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