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質監局抽查塑料編織袋等產品

2017年3季度, 眉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開展了建築用鋼材, 紙製品, 包裝材料及纖維製品等4類產品市級監督抽查.

3季度下達工業產品監督檢驗任務92批次產品, 實際抽檢80批次產品. 其中, 建築用鋼材7批次, 紙製品14批次, 包裝材料21批次, 纖維製品47批次, 有12批次產品因企業停產, 轉產等原因未抽檢.

經檢驗, 80批次產品中有2批次產品不合格, 批次合格率為97.5%. 其中: 建築用鋼材, 紙製品, 纖維製品3類產品監督抽查合格率為100%;包裝材料監督抽查合格率為90.5%.

2批次不合格塑料編織袋產品均為拉伸負荷指標未達到國家標準要求. 不合格原因分析: 一是織物的經緯密度和扁絲的選用有密切關係. 如果織物的經緯密度設定不好或沒有合理選擇扁絲, 造成織物單位面積質量過低, 編織袋的拉伸負荷就會隨之降低;二是回用料用量的嚴格控制非常關鍵. 企業生產非食品使用的塑料編織袋時, 會用回用料和新料混合使用生產扁絲製造塑料編織袋, 回用料加入量適當既可以給企業降低生產成本又可以保護環境, 回用料用量過大, 扁絲的相對拉斷力就會大大降低, 生產出的塑料編織袋脆性增加使得塑料編織袋拉伸負荷下降.

眉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認真組織開展後處理工作, 責令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認真整改並限期複查, 確保企業產品符合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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