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发科并购晨星三年限制期满仍未获商务部批准

集微网消息, 商务部比照「大小M」模式, 要求日月光硅品必须在两年内维持独立营运和竞争关系. 不过, 以「大小M」的案例来看, 虽然限制的三年期限已于去年八月届满, 但重送后的合并申请, 至今仍未获得商务部点头通过.

联发科在2012年宣布并购晨星, 由于两家公司英文名称都是M开头, 成就当年轰动市场的「 大小M」合并佳话. 因双方在大陆电视芯片市场份额超过七成, 最终达成了三年禁令共识, 联发科只能暂时担任晨星纯股东的角色, 双方才顺利于2014年二月完成股权合并.

据商务部当时要求, 联发科和晨星两家公司虽可百分之一百股权合并, 晨星的手机芯片部门亦可移转至联发科, 可是双方旗下电视芯片部门在三年内必须维持独立营运, 给予电视客户另寻芯片供货商的缓冲期.

在商务部的三年禁令下, 联发科选择让晨星以子公司的方式营运, 本身的电视芯片团队亦维持运作, 各自发展产品蓝图, 客户和市场, 双方至今保持竞争关系.

不过, 商务部对「大小M」三年禁令于去年八月期满, 联发科隔月即火速递出正式合并的申请.

但一年多过去, 迄今仍未能获得商务部点头, 代表禁令又延续了一年多, 「大小M」依旧得维持独立营运的关系.

业界认为, 对「大小M」来说, 能不能进入第二阶段合并, 主要差异在于两边电视芯片团队和资源的整合效益; 若能整并, 将可减少两边的重复投资, 并降低营运成本, 进而拉升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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