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 百度公司回應, 目前並未收到確切消息, 暫不回應, 如果證實確有此事, 將在第一時間回應.
據悉, 北京四維圖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領先的數字地圖內容, 車聯網及動態交通資訊服務, 地理位置相關的商業智能解決方案提供商, 致力於為全球客戶提供專業化, 高品質的地理資訊產品和服務.
自2009年開始, 四維圖新與百度網訊公司, 百度線上公司在電子地圖數據領域開展商務合作, 並於2013年進一步達成《合作協議》. 根據該《合作協議》, 四維圖新授權百度網訊公司, 百度線上公司在協議約定範圍內使用其電子地圖作品, 由後者向前者支付相應許可費, 合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合同到期後, 雙方未予續約. 因此, 2016年12月31日以後, 百度網訊公司, 百度線上公司無權再使用四維圖新的涉案地圖作品. 後四維圖新發現, 百度網訊公司, 百度線上公司聯合其關聯企業百度雲公司在《合作協議》終止後, 仍舊繼續使用原告提供的涉案地圖作品, 通過電腦終端, 手機終端, 車載終端等途徑向公眾提供電子地圖產品.
因此, 四維圖新認為, 三被告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涉案地圖作品, 侵犯了其對涉案地圖作品享有的署名權, 複製權以及資訊網路傳播權, 損害了其合法權益, 應當共同承擔停止侵權, 消除影響和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 故訴至法院, 請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權, 公開賠禮道歉並消除影響, 賠償原告因三被告侵權行為而遭受的經濟損失及為制止其侵權行為而支出的合理費用 1 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