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天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天津石化產業調結構促轉型增效益實施方案》, 要求逐步關停分散在各區的小化工企業, 將優質企業逐步向南港工業區遷移, 提高產業集聚度.
根據方案, 到2020年, 全市石化企業總產值超過5900億元, 年均增長8%, 總量規模居全國前列, 形成3300萬噸煉油, 260萬噸乙烯生產能力, 烯烴, 芳烴等基礎原料的保障能力顯著增強.
方案要求, 全面啟動城鎮人口密集區和環境敏感區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入園或轉產關閉工作. 新建煉化項目, 化工項目全部進入南港工業區, 臨港經濟區化工區和大港石油化工區除提升改造項目外, 原則上不再安排新建項目, 其他區域一律不準再批建石化化工項目. 烯烴原料多元化, 能源資源化, 投資主體多元化的石化產業發展格局基本形成.
在推動重大項目建設方面, 天津依託中沙新材料園, 中俄煉化一體化, 中國石化與澄星集團合資芳烴項目及中國海油, 中國化工, 渤化集團等企業, 引進有資源優勢的國外公司, 以乙烯煉化一體化, 甲醇制烯烴等作為龍頭項目, 提升產業規模, 延伸產業鏈, 提高產品附加值, 帶動相關行業發展.
天津石化產業調結構促轉型增效益實施方案(節選)
石化產業是國民經濟重要的支柱產業. 近年來, 我市石化產業轉型升級步伐加快, 總量規模位居全國前列, 質量和效益穩步提升, 產業結構持續優化, 節能減排取得積極成效, 但仍面臨中高端產品較少, 自主創新能力不強, 安全環保壓力較大等問題. 為促進石化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石化產業調結構促轉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7號)精神, 結合我市實際, 制定本方案.
一, 主要目標
到2020年, 我市石化產業綜合競爭力和質量效益明顯提升, 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石化企業集團, 帶動周邊區域及相關產業的發展.
規模效益穩步增長. 全市石化企業總產值超過5900億元, 年均增長8%, 總量規模居全國前列, 形成3300萬噸煉油, 260萬噸乙烯生產能力, 烯烴, 芳烴等基礎原料的保障能力顯著增強.
創新能力明顯增強. 科研投入佔全行業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於1.2%, 產學研用協同創新體系日益完善, 突破一批關鍵共性技術, 研製一批重大成套設備和核心零部件, 建成一批綜合性服務型研發平台, 培育業務精湛, 結構合理的創新型人才隊伍.
產業布局更趨合理. 全面啟動城鎮人口密集區和環境敏感區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入園或轉產關閉工作. 新建煉化項目, 化工項目全部進入南港工業區. 烯烴原料多元化, 能源資源化, 投資主體多元化的石化產業發展格局基本形成.
綠色發展全面推進. 堅持資源和能源迴圈利用, 發展迴圈經濟和低碳經濟, 石化行業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 二氧化碳排放量, 用水量分別比 '十二五' 末下降8%, 10%和14%, 企業主要汙染物排放達到石油煉製工業, 石油化學工業, 合成樹脂工業, 無機化學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要求.
二, 重點任務
(一)推動重大項目建設, 提升產業規模和水平, 實現用現代石油化工改造提升傳統化學工業. 依託中沙新材料園, 中俄煉化一體化, 中國石化與澄星集團合資芳烴項目及中國海油, 中國化工, 渤化集團等企業, 引進有資源優勢的國外公司, 以乙烯煉化一體化, 甲醇制烯烴等作為龍頭項目, 提升產業規模, 延伸產業鏈, 提高產品附加值, 帶動相關行業發展.
(二)推動存量企業異地搬遷改造, 優化產業布局, 實現集約化, 集聚化發展. 按照國家《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方案》及相關產業政策, 優化產業布局, 調整產業結構, 制訂搬遷企業實施方案, 推動存量企業異地搬遷改造. 逐步關停分散在各區的小化工企業, 將優質企業逐步向南港工業區遷移, 提高產業集聚度.
(三)推動產業發展與城市建設的規劃銜接, 強化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管理. 加大安全環保整治力度, 提升安全能力, 強化安全保障, 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長效機制, 強化企業主體責任, 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和各級政府屬地責任. 加強產業發展與城市建設的規劃銜接, 調整完善優化危險化學品產業規劃與布局, 完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風險控制體系. 加快淘汰高風險產品及工藝, 提高危險工藝的自動化控制水平和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四)推動基礎設施及公用工程建設, 完善產業配套體系, 實現資源能源統籌配置. 遵循一體化, 系統化, 國際化的理念, 集中規劃港口煉化一體化, 管輸一體化, 港口物流一體化的集疏運大交通體系. 統籌配置供水, 供電, 燃氣, 倉儲等功能完善的基礎資源保障體系. 統籌平衡建設項目用海, 用地, 能源等資源配置體系.
(五)推動 '互聯網+能源化工' 行動計劃, 打造智慧石化園區, 促進資訊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 制定並實施 '互聯網+能源化工' 行動計劃, 把園區的安全監控, 環境保護, 應急管理, 原料互供, 物流倉儲以及融資服務, 數據資訊等與移動互聯網, 雲計算, 大數據, 物聯網相結合, 建設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台, 培育石化產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新模式, 促進園區資訊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
(六)推動區域聯動發展, 推進產業和服務對接合作, 實現協同融合發展. 全面對接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 疏解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 吸引中國石化, 中國石油, 中國海油, 中國化工和中化集團等石化央企總部, 地區總部及研究設計單位來津發展. 借力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 聚集高端科技要素, 建設研發轉化基地. 積極融入 '一帶一路' 建設, 加快重點企業 '走出去' , 支援過剩產能 '轉出去' , 提升國際競爭力.
(七)推動投資管理體制改革, 強化產業和項目准入管理, 實現可持續發展. 推進投資管理體制改革, 簡化審批流程. 加強項目准入管理, 實行項目負面清單制度, 提高項目准入門檻. 建立退出機制, 強化安全, 環保, 節能等約束指標, 嚴格監督管理, 淘汰落後產能, 達不到標準的堅決關停並轉.
三, 保障措施
(一)健全政策機制.
1.建立嚴格的項目准入機制. 新建石化化工項目必須進入南港工業區, 鼓勵符合產業導向和政策的現有化工生產企業搬遷進入南港工業區聚集發展. 嚴禁備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2013年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21號)中限制類石化化工項目, 提高項目准入門檻, 杜絕高汙染, 高耗能項目進入園區. 建立退出機制, 淘汰落後產能, 堅決關閉高汙染, 高耗能企業.
2.強化政策導向作用. 研究制訂促進我市石化產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產業政策, 引導企業優化現有存量, 調整產品結構, 發展高端產品, 培養新型產業, 促進產業升級. 鼓勵企業使用國產化技術裝備, 優先支援採用國產化技術裝備的項目建設.
3.強化安全環保監管. 借鑒國際先進管理經驗, 嚴格現有企業生產裝置運行監管, 加大懲處力度. 暢通舉報渠道, 及時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從嚴處置特大事故, 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鼓勵企業聯合重組. 鼓勵大企業採取強強聯合, 優化重組, 股份制改造等方式, 發揮技術, 資金, 人才和管理優勢, 使資本結構進一步優化完善. 積極對企業的組織結構, 生產經營模式進行大膽嘗試, 形成經營機制靈活, 管理規範, 具有較強競爭力的企業組織模式.
(二)鼓勵創新驅動.
1.搭建科技研發平台. 利用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先行先試政策, 支援建立南港工業區石化研發轉化基地, 建立石化科技創新中心和重點實驗室, 提升創新能力, 促進科技研發成果產業化. 鼓勵各大院校, 科研機構通過合作, 合資, 技術入股等多種形式參與科技創新, 促進產學研一體化. 重點扶持企業在核心技術, 專有技術, 高端新品等方面的開發, 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2.制定引導創新政策. 發揮我市高新技術產業化, 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等相關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 支援企業創新能力建設和重大產學研合作項目實施, 對我市企業和研發機構列入國家級和省部級重點科技發展計劃並獲得資金資助的科技項目, 可按有關規定予以配套資金支援. 積極吸引國內外石化產品研發機構入駐石化園區.
3.建立引入風險投資機制. 促進風險投資與石化產業結合的模式, 努力拓寬風險資本來源渠道. 積極發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的模式, 培育多元化的民間投資主體.
(三)加強金融扶持.
1.加大政策扶持. 加強財稅, 金融, 貿易等政策與產業政策對接, 落實銀企對接和產融合作政策, 重點扶持企業在核心技術, 專有技術, 高端新品等方面的開發, 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提升企業競爭力, 支援我市石化產業提升競爭力. 研究制訂支援南港工業區的財稅, 金融和土地等各項政策.
2.強化擔保融資機構作用. 發揮財政出資擔保機構作用, 加大企業融資支援力度, 發揮銀行貸款, 擔保增信的助推作用.
3.開闢多種融資渠道. 促進銀企合作, 以項目推介會等方式建立長期的銀企合作關係. 支援具有發展前景, 具備條件的企業申請發行企業債券;利用企業上市, 股權融資, 金融租賃以及產權交易市場平台, 通過技術項目轉讓或部分股權轉讓等多種融資形式, 解決企業資金問題.
(四)優化服務環境. 做好項目建設服務. 新建石化化工項目向南港工業區集聚, 臨港經濟區化工區和大港石油化工區除提升改造項目外, 原則上不再安排新建項目, 其他區域一律不準再批建石化化工項目. 進一步簡化項目審批管理, 建立項目跟蹤服務制度, 健全事中事後監管制度. 推行全天候, 多方位的 '一站式' 服務, 對石化項目實行能辦即辦, 急事急辦, 特事特辦, 繁事簡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