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認為寧波奧克斯空調有限公司生產的八個型號空調產品涉嫌專利侵權,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格力電器)將其訴至法院, 索賠4000萬元. 昨日, 該案在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公開審理.
格力電器訴稱, 第一被告奧克斯以及第二被告廣州晶東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稱晶東公司)未經許可, 生產, 銷售, 許諾銷售使用格力電器專利技術的八個型號空調產品, 侵犯了格力電器的專利權. 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侵權, 被告奧克斯賠償格力電器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合計4000萬元.
被告奧克斯辯稱, 原告格力電器專利權已被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部分無效, 因此該專利權處於不穩定狀態, 法院應駁回原告起訴或中止本案審理. 奧克斯還稱, 其生產的被訴產品所使用的技術未落入原告專利權保護範圍, 不構成侵權.
晶東公司則辯稱, 作為銷售商, 晶東公司不知也沒有合理理由知道被訴產品是否構成專利侵權, 且被訴侵權產品有合法來源.
合議庭認為, 本案爭議焦點為被訴產品所使用的技術方案是否落入原告專利權保護範圍, 以及原告索賠4000萬元能否成立.
由於該案涉及國內知名企業間專利技術糾紛, 並且涉及複雜技術方案, 法院引入技術調查官參與庭審. 該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