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電器訴稱, 第一被告奧克斯以及第二被告廣州晶東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稱晶東公司)未經許可, 生產, 銷售, 許諾銷售使用格力電器專利技術的八個型號空調產品, 侵犯了格力電器的專利權. 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侵權, 被告奧克斯賠償格力電器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合計4000萬元.
被告奧克斯辯稱, 原告格力電器專利權已被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部分無效, 因此該專利權處於不穩定狀態, 法院應駁回原告起訴或中止本案審理. 奧克斯還稱, 其生產的被訴產品所使用的技術未落入原告專利權保護範圍, 不構成侵權.
晶東公司則辯稱, 作為銷售商, 晶東公司不知也沒有合理理由知道被訴產品是否構成專利侵權, 且被訴侵權產品有合法來源.
由於該案涉及國內知名企業間專利技術糾紛, 並且涉及複雜技術方案, 法院引入技術調查官參與庭審. 該案將擇日宣判.
實際上, 奧克斯和格力之間的專利訴訟一直沒間斷過, 2017 年 5 月 12 日, 格力電器以奧克斯包括 2017 年新品雅典娜系列等空調在內的 30 餘款仍在銷售的產品涉嫌侵權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 請求確認奧克斯侵權並判決賠償 1.1 億元, 創下國內家電行業的專利索賠金額之最.
而這次訴訟又與兩年前雙方的侵權案件具有一定的關係. 2015 年 8 月, 格力電器以奧克斯公司生產的某系列空調產品侵犯其 3 件專利權為由將其訴至法院, 而這 3 件專利的其中一件正是此次案件中涉案的專利. 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一審認定奧克斯公司侵權成立後, 奧克斯公司不服提起上訴. 隨後, 廣東高院作出終審判決, 認定奧克斯公司侵權成立, 應立即停止銷售侵權空調產品並賠償格力電器經濟損失 230 萬元.
可見, 奧克斯和格力之間的專利糾纏還得維持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