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缠不断! 格力起诉奥克斯8款空调侵权并索赔4000万元

集微网消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昨日, 格力电器起诉奥克斯空调涉嫌专利侵权案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审理. 格力电器认为奥克斯生产的八个型号空调产品涉嫌专利侵权, 格力要求奥克斯赔偿 4000 万元.

格力电器诉称, 第一被告奥克斯以及第二被告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晶东公司)未经许可, 生产, 销售, 许诺销售使用格力电器专利技术的八个型号空调产品, 侵犯了格力电器的专利权. 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 被告奥克斯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4000万元.

被告奥克斯辩称, 原告格力电器专利权已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部分无效, 因此该专利权处于不稳定状态, 法院应驳回原告起诉或中止本案审理. 奥克斯还称, 其生产的被诉产品所使用的技术未落入原告专利权保护范围, 不构成侵权.

晶东公司则辩称, 作为销售商, 晶东公司不知也没有合理理由知道被诉产品是否构成专利侵权, 且被诉侵权产品有合法来源.

由于该案涉及国内知名企业间专利技术纠纷, 并且涉及复杂技术方案, 法院引入技术调查官参与庭审. 该案将择日宣判.

实际上, 奥克斯和格力之间的专利诉讼一直没间断过, 2017 年 5 月 12 日, 格力电器以奥克斯包括 2017 年新品雅典娜系列等空调在内的 30 余款仍在销售的产品涉嫌侵权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请求确认奥克斯侵权并判决赔偿 1.1 亿元, 创下国内家电行业的专利索赔金额之最.

而这次诉讼又与两年前双方的侵权案件具有一定的关系. 2015 年 8 月, 格力电器以奥克斯公司生产的某系列空调产品侵犯其 3 件专利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 而这 3 件专利的其中一件正是此次案件中涉案的专利.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奥克斯公司侵权成立后, 奥克斯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随后, 广东高院作出终审判决, 认定奥克斯公司侵权成立, 应立即停止销售侵权空调产品并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 230 万元.

可见, 奥克斯和格力之间的专利纠缠还得维持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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