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機關指控, 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間, 在北京市順義區大孫各莊鎮柴家林村, 被告人肖某未經許可, 多次使用硫磺, 硝酸鉀, 木炭粉等非法製造爆炸物. 2017年4月24日, 民警接電話報警後, 從肖某家中起獲硫磺1.3千克, 硝酸鉀1.35千克, 煙火藥215克等物品. 肖某主動配合民警到公安機關接受訊問.
檢察機關認為, 被告人肖某多次非法使用製造爆炸物, 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犯罪事實清楚, 證據確實, 充分, 應該以非法製造爆炸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圖為庭審現場. 攝/記者 李夏
據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了解, 肖某是典型的理工男, 畢業於某技校計算機應用和微電子原件製造專業, 一直獨自生活, 性格十分孤僻. 他希望通過製作半導體賺錢, 於是在淘寶上買了相關材料做引爆從而測量鐵皮的結實度, 即擴散爐的壓力試驗. 製作半導體必須在封閉的擴散爐進行, 但試驗還未成功就被鄰居及父親舉報, 後被警方控制.
'我不同意我是非法製造爆炸物罪, 我就是拿化肥 (硝酸鉀) 兌木頭渣子, 加水晒乾然後把炮引燃, 那些都是在淘寶上買來現成的, 我不是自製爆炸物. ' 法庭上, 肖某否認公訴機關對自己的指控.
圖為庭審現場. 攝/記者 李夏
法庭上, 辯護人為肖某做無罪辯護, '肖某雖涉嫌違法, 但未達到刑法入刑標準, 不到構成追究非法製造爆炸物罪的程度.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 製作煙火類爆炸物要達到三千克以上, 但根據證人證言經過鑒定屬於煙火類爆炸物, 粉末起獲數量不夠. '
該案未當庭宣判.